来源:金融一线
11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江津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重庆璧山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同时,江勇、李智慧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
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罚款50万元。
对江勇、李智慧警告并罚款5万元。
江津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罚款70万元。
对罗妍、包辉警告。
江津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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