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州市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蛋业商标使用权纠纷案。在高州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与综治中心的联合调处下,商标权利人某供应链公司同意给予侵权方某农业公司十五天整改期,不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既守住知识产权保护的底线,也为中小企业的合规转型和发展壮大留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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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里的“李逵”与“李鬼”
高州大井镇是省级蛋鸡养殖专业镇,蛋鸡存栏量1000万羽,蛋品产业基础扎实,“大井蛋品”是区域农业的一张特色名片。某供应链公司持有某鸡蛋类注册商标,产品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有销售。
然而,该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农业公司未经授权,在线上直播销售及线下宣传物料中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供应链公司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举报,请求制止侵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发现该纠纷双方争议不大、事实相对清楚,且双方同意调解,遂将纠纷移送高州市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中心受理后,迅速启动“接案评估—联合调处”标准化流程,由高州法院退休法官、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业务骨干和市综治中心联调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第一时间对涉案标识使用情况展开查证。经多方核实,某农业公司的侵权使用行为属实,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未对权利人商誉和市场份额产生实质性损害。
“背靠背”调解算清“维权账”“合规账”
案件事实虽已查清,但调解过程并不轻松。
供应链公司态度明确:商标是企业的核心资产,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必须停止,否则品牌的辨识度将被侵蚀。农业公司则面露难色:企业正处于市场开拓期,线上线下物料已投放不少,若立即全面下架并赔偿损失,经营压力陡增。
调解小组没有急于“给答案”,而是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对供应链公司,调解员帮其算了一笔“维权账”:诉讼周期长、举证成本高,即便胜诉,判决执行也可能面临困难;侵权方尚属初犯,经营规模有限,主张高额赔偿的实际意义不大。对农业公司,调解员则算了一笔“合规账”: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不因“不懂法”而免除,继续使用只会让风险越积越大,主动整改、取得权利人谅解,才是止损的最优选择。
几轮沟通下来,双方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供应链公司表示,诉讼并非目的,维护品牌市场秩序才是根本诉求;农业公司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主动表示愿意限期整改。
在调解小组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农业公司在十五日内完成现有线下物料及线上宣传用语的全面整改,停止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某供应链公司不向某农业公司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当场签署。
“给整改期而不是直接索赔,是想让企业先活下来、再规范起来。”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农业公司而言,十五天的整改期意味着一次低成本合规转型的机会;对于供应链公司而言,通过调解快速制止了侵权行为,品牌市场秩序得到恢复,避免了诉讼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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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之力护航特色产业发展
高州是广东农业大市,是茂名“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特色产业体系的重要产区。2025年,高州荔枝、龙眼产业链产值分别达到121.3亿元、100.2亿元,畜禽产业链产值达131.4亿元,带动12万户农户增收致富。随着特色产业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不足、商标侵权多发等问题日益凸显。调解中心的设立,正是将司法保护触角向产业一线延伸的务实之举。
中心采取“实体化运作+线上平台支撑”模式,构建“综治中心+行业组织+行政+司法”联动调解平台,推行“接案评估—联合调处—达成协议—跟踪回访”标准化流程,力求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综治中心+行业组织+行政+司法’联动模式在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领域的实践效能。”高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化共建共治,加强纠纷化解、案例宣传等工作,做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持续完善调解中心运行管理制度,为高州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 茵
初审:陈政显
复审:梁倍宁
终审:邹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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