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这条通报的时候,我拳头都硬了。
澳门司警近日侦破了一宗让人又气又心疼的案子。一名42岁的内地男外雇,在店铺里当摄影员,从今年8月开始,专挑店里没人的时候,对一名女同事伸出了手——摸大腿。一次,两次,不知道多少次。受害的姑娘是本地女青年,做销售员的,明明受了欺负,却一直不敢吭声。通报里写得很克制,说她“因担心不被相信而一直哑忍”。哎,这几个字看着轻,背后是多大的委屈和害怕啊。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10月22日下午。那个李某又趁店里没人,直接把的手伸进了姑娘的上衣里,抚摸她的隐私部位。姑娘当场反抗、推开他,可对方根本没停。直到另一位女同事回到店里,亲眼撞见了这一幕,李某才收手离开。万幸的是,这位同事没有装作没看见。她鼓励受害姑娘报了警。司警接报当天下午就把李某带回了调查,综合客观证据,认定他涉嫌触犯性胁迫及性骚扰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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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反复在想一个细节:如果没有那位同事推门进来,这件事还要烂在沉默里多久? 香港有过一项调查,超过三成受访女性在过去三年遭遇过职场性骚扰,但六成人选择了不处理、不声张。全球范围的2025年研究也显示,29%的受访者经历过某种形式的职场性骚扰。数字冷冰冰的,可每一个百分比后面,都是一个在工位上咬牙硬撑的人。
从法律上看,伸手摸隐私部位,绝不是什么“开玩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猥亵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内地此前也有过类似的判例,电梯里触摸女同事隐私部位,男子辩称“开玩笑”,照样被行政拘留七日。手不老实,法律就让你老实。
写到这里,我不想只骂那个李某。我更想对每一个在职场里忍着的人说一句:你的沉默,保护不了你,只会让那只手更放肆。 也拜托所有旁观的人,你推门看见的那一眼,你多说的一句话,可能就是别人撑下去的力气。那位女同事做了对的事,而报警的姑娘,做了勇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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