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5日,广州中院宣读了一份140页、近两万字的判决书,整整念了四个多小时。35名被告人鱼贯入庭,那个被称作“老大”的人站在最前面,听到判决结果后,他唯一耿耿于怀的是法院没收了他价值一百多万的房产。他嘟囔着说,这座房子不是非法所得,不应该没收。
一个手下有冲锋枪、猎枪、手枪、防弹衣的人,在法庭上纠结的是一套房子。
简竹醒的故事,我看到最后,觉得本质上讲的是“距离”两个字。他离每一件具体的暴力都足够远,远到在证据意义上法律找不到他的手。但每一件暴力又都跟他有关,近到他能决定谁残废、谁瘫痪。
这个故事得从水果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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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竹醒1961年随家人从广东新兴县迁到芳村石围塘五眼桥新基上村。这个村子原住村民都姓何,简家是外姓人。他父亲早年做烟丝买卖,后来在池塘涌里捉鱼虾蟹,再后来在下芳村市场开了间凉茶铺,靠自学医术帮人看病、卖山草药。
家里穷到他读书是免杂费的。
二哥简竹泉记得,孩子们跳进水里捉泥鳅和小鱼,偷偷烧熟了塞进饥肠辘辘的小肚皮。简竹泉说过一句很关键的话:“我们是从外地搬迁过来的,而该村主要是姓何家族的人,因此当时我们兄妹之间,还有和村里的外姓人之间都非常团结,一直相互帮助。”
他接着又补了一句:“否则那是要遭到同村大姓人看不起和欺负的。也许对简竹醒以后形成的性格有重要影响,遭别人欺侮,就得要还手。”
这句话是理解简竹醒一生的钥匙。他后来所有的暴力,都建立在同一个逻辑上:被欺负,就要还手。
初二那年,一位老师批评他时推了他一下,他抽起办公桌下的一块木方就打过去。几个男老师把他绑起来送到大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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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学生敢打老师,老师说他实在太“狼”了。17岁那年,这个“狼”少年因打群架被劳教两年。刑满回家,家里想送他去广钢上班,招工单位一看档案上的劳教记录,没要他。
吃不成公家饭,他找朋友凑钱在黄沙市场摆摊卖水果。之前他在芳村酒家当过酒楼部长,手下服务员叫他“简部长”,也是在那时候认识了后来的妻子阿珍。
二哥简竹泉做过一年多水果生意,他说:“如果你今日不够别人争,就意味着没饭吃。当时同行竞争激烈,加上货源少,造成了一种弱肉强食的局面。不争抢就拿不到货,水果档就没生意。”
这段话值得反复读。简竹醒后来的暴力王国,本质上就是这句话的放大版。水果市场里“不争抢就没生意”的规则,被他搬到了赌场、水果线路和填土工程上。别人抢的是摊位,他后来抢的是整条街。
1995年是个分水岭。朋友被人骗了钱,请他出头“讲数”。
他带了两三个人去酒吧,对方埋伏了十几名大汉,把他打得鼻青脸肿,在家躺了十多天才复原。
一个被劳教过、被工厂拒收、被大姓村人看不起的外来户,又挨了这么一顿埋伏。此后他开始疯狂买枪。
你顺着这个逻辑看:被欺负所以要还手,市场弱肉强食所以要争抢,吃了亏所以要买枪。每一步他都能找到一个“不得不”的理由。等他把冲锋枪、猎枪、手枪、防弹衣都备齐的时候,“以暴制暴”已经从一个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
到2004年被铲除时,这个自称“简公司”的组织成员60余人,非法资金700余万元,配备折叠式冲锋枪1支、猎枪4支、手枪6支、刀具30多把和10辆作案汽车。
“简公司”这个名字起得挺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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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确实不像一帮乌合之众。简竹醒把公司治理那套搬进了黑帮:成员不准吸毒、不准赌大钱,违反的清除出队;一个马仔收数回来私吞,他没打人,让把钱拿出来就可以走人;马仔打架受了外伤,都去找他一个在医院上班的老友医治,简竹醒每次都付钱,老友不收,他就请吃饭买烟塞过去。
他甚至把贩毒做成了公司架构。2003年11月,他跟伍竞翔、周兆培合谋在芳村“演舞台”夜总会贩卖摇头丸和K粉,上面商定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利润分成。一个街头烂仔团伙,硬是折腾出了部门制和奖惩制度。
但公司化也带来了一个他没想到的后果。组织一旦做大,就不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他二哥简竹泉说,简竹醒两三年前确实流露过洗手不干的想法,但前提是龙溪村和南漖村的填土工程能顺利拿下来。
连金盆洗手的价码,都是继续垄断工程。那个交往40多年的老友陈先生,2000年就劝过他“黑的始终斗不过白的”,他听后连续两年没去南海“蒲头”。但陈先生也承认,即使退出,仇家未必放过他,马仔还要生活,而且他名气太大,很多手下甚至别的帮派都打着他的旗号出去收保护费。
暴力的生意一旦做成规模,收手就不是老板说了算,是账说了算,是枪说了算,是那六十多号靠他吃饭的弟兄说了算。
“简公司”的三宗罪里,水果垄断那一宗最让我心里发沉。2001年7月下旬到10月初,两个多月时间,他们在发往福建泉州、广东汕头、普宁的三条水果批发线路上,靠暴力垄断获利48万余元。
在花都新华镇机保段水果散货市场,他跟郑南燊、方增良、岑树荣合开公司,强迫进场商贩跟他们交易。
有个绰号“秃驴”的雷某,在花都做自己的批发生意不肯合作。2002年9月,简竹醒指令周兆培、陈耀安把人“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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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名马仔持刀潜入花都,在一家酒楼把正在吃饭的雷某一顿狂砍,挑断手筋,致其残废,还抢走他身上6万多元。
一审宣判时,郑南燊、方增良、岑树荣这三个跟黑社会勾结的商人,因情节轻微被判“有罪无刑”。郑南燊听到判决双手合十放在胸前,低下了头。商人出钱借势,烂仔出力见血,到头来借势的轻判,动刀的重判。
赌场那条线更荒诞。
2003年4月,手下“细佬鬼”经亲戚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某局局长、手里有国道扩建工程的“阿初”。
简竹醒认为这是给黑钱洗白的通道,先后投进去150万元,结果是个骗局。换成正经商人,这时候该报警。简竹醒的选择是指使手下把介绍人黄某等两人绑架到白云区一栋别墅,拳打脚踢,分别勒索150万元和130万元,关押四天后才放人。
骗子骗了黑社会,黑社会再绑架骗子。在这个不报警的平行世界里,每一笔黑账都要用更黑的手段去讨。不报警本身就是最大的恶,它意味着所有纠纷都不再受任何规则约束,只剩下火力对比。
血债那条线是这个组织的底色。
2000年3月20日晚,伍竞翔、关巨华、梁卫适、唐正敏、周柱新、杜智成、杜志权、“豪仔”等人在广州某娱乐场所跟另一帮人发生冲突,唐正敏、周柱新、杜智成、“豪仔”持弹簧刀向对方一名男子胸口、腹部、大腿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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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命案后来成了警方突破口。
2003年11月16日零时许,四个肇庆杀手驾摩托车尾随姚某到芳村桥西路口,连开两枪,子弹击中背部脊椎神经,致其半身瘫痪。事后简竹醒付给四名杀手两万元。一个人的下半身,市价两万,摊到每个杀手头上五千块。
更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就在警方收网之前的2004年3月,周兆培得知潘志雄能从非法渠道买到冲锋枪,还在跟简竹醒聚在一起琢磨如何升级火力。
任何黑恶势力越往深处走,赌徒逻辑越重,他们从不觉得自己在作恶,而且会认为只要敢下注就能赢,甚至会认为庄家永远是自己。
2004年4月“雷霆100”行动收网。简竹醒在睡衣睡裤中被擒,何永新等骨干或在家落网,或在从澳门赌博返穗途中被抓。地下赌场的老板,闲暇时自己也要渡海去过赌瘾。
到5月底,52名团伙成员全部归案。警方缴获冲锋枪1支、手枪4支、雷鸣登猎枪3支、子弹94发、防弹衣1件、小轿车11辆、各类刀具35把、毒品200多克,以及价值300多万元的现金、存款和金饰,侦破杀人、伤害、绑架、勒索等案件39宗。
案子覆灭的最后一刻,这个组织还在展示它的家族化:骨干何景辉被抓后,其姐何少芳窜到弟弟家中,转移赃款3.7554万元和账本。三天后她落网,警方从她住处缴获何景辉交其保管的赃款12.78万余元、银行存款18.35万余元,账本则藏在妹妹何少娟处,一共两本。
2005年3月14日开庭。早上8点33分,简竹醒戴着脚镣从囚车上被押下,穿着鲜红色内衣走在最前面,国字脸,面容阴沉,有些发福,满头白发。35名被告人,辩护律师超过40人,卷宗超过100册,仅审查起诉的最后一份报告就长达500多页。
庭审中,简竹醒当庭翻供,只承认参与绑架与聚众斗殴,其余一概否认。被捕时自称“合法商人”,开庭时只认两宗轻罪,他的辩护策略从头到尾只有一条:把“简公司”从自己身上摘出去。
2005年8月5日一审宣判。9点45分,三名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这一念就是四个多小时,直到13点55分,140页、近两万字的判决书才念完。八罪并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1万元。
审判长邓红后来解释为什么没判死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定最高刑只有十年,简竹醒这宗罪领刑八年;要对“老大”判死刑,必须团伙所犯罪行中有哪一宗单独够到死,而他所有罪行里刑期上限最高的是故意伤害罪,但按法律,判死刑除了重伤以上结果,还要看手段是否特别残忍、情节是否特别严重,“我们认为其情节不算特别严重”。
捅死人的是唐正敏,砍断手筋的是周兆培、陈耀安,枪击姚某的是四个肇庆杀手。简竹醒的手,在证据意义上恰恰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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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黑社会组织真正可怕的地方:罪恶被层层转包、逐级稀释,老大从不亲手沾血,却能决定谁残废、谁瘫痪。法律只能审判证据链上的每一环,而链条最顶端那个人,往往离凶器最远。
广州市检察院随后就一审量刑提出抗诉。2006年4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简竹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散庭时,最后离场的是简竹醒,一看见妻子和兄弟们挥手,听到一句句“保重”,这个43岁的男人忍不住泪如雨下。听到女友范玲被判三缓四,他长出一口气,一直笔直站着的身体松了下来。那个替他藏枪的20岁女孩,判后说想回东北老家读书。
还有一个细节,我看了很久。众多被害人里,只有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共获赔136万余元。其余人没提,原因是担心受到报复。案子都判了,黑老大都无期了,被害人还怕报复。
从常识层面看,一个死缓,几十名马仔一至二十年,罪与罚到底该怎么算,这个案子似乎留了一笔没结清的账。
但我觉得更值得琢磨的是另一件事。简竹醒的二哥说他早就知道弟弟迟早出事:“手下有这么多跟随你的弟兄,有事情来找你,总不能不出面吧。”那个40多年的老友说,2000年就劝过他,他听后连续两年没去南海“蒲头”,感觉他是想收手的。街坊们则始终无法把那个话很少、见了邻居点头笑笑、没借过钱没占过小便宜、从没见过他打架的人,跟“黑帮老大”四个字对上号。
律师丘琳的评价几乎浓缩了此人全部矛盾:“他是‘以暴制暴’,像个生意人,对街坊邻里不错,不是十恶不赦的人。”
这话不全错,却也是最可怕的地方。一个不狰狞的黑老大,比青面獠牙的黑老大危险百倍。
简竹泉记得,弟弟亲口说过想洗手不干。他自己也意识到,想收恐怕也收不住了。
这句话大概是整个案子里最真实的地方。暴力的生意一旦做成规模,收手就不是老板说了算,是账说了算,是枪说了算,是那六十多号靠他吃饭的弟兄说了算。
简竹醒从水果摊走到“简公司”,每一步他都觉得是“不得不”。被欺负所以要还手,市场弱肉强食所以要争抢,吃了亏所以要买枪。等他回头的时候,身后已经站满了人,每个人都在等着他发工资。他想金盆洗手的价码,是继续垄断两个村的填土工程。这哪是洗手,这是把盆也一起端走。
我看完这个案子的材料,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枪和刀,是那个在法庭上听到女友判三缓四时长出一口气的43岁男人。他哭的时候,大概真的觉得自己这辈子挺不容易的。他大概从来没想过,那些被他的人挑断手筋的人、被子弹打穿脊椎的人、被勒索到倾家荡产的人,他们的家属有没有机会在法庭上松一口气。
芳村新基上村的人们后来还在谈论这个黑老大。街坊说他见了邻居点头笑笑。一个点头笑笑的人,手下有冲锋枪、猎枪、手枪、防弹衣。这件事本身比任何凶器都让人后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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