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因存在多项违法,卢龙农村商业银行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98.2万元。
经查,卢龙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反洗钱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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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卢龙农村商业银行罕见的单笔超百万元罚单。在此之前,卢龙农村商业银行曾因贷款抵押物评估费违规由借款企业承担,被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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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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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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