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公办小学,倡议自愿捐款,却要登记孩子班级姓名;记者向教育局反映,校长直接质问:你小孩哪个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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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是慈善会捐的,18 万线路改造费,却要家长来凑,这真的是自愿吗?广东湛江遂溪县北坡镇第二小学,最近搞了一个所谓 “花朵清凉接力计划”。
说实话,初衷看着挺好:当地慈善会免费捐给学校 42 台空调,空调一分钱不用学校出。
但问题来了:学校说教室线路老化、带不动新空调,线路改造需要整整 18 万资金。 学校不找财政、不找教育经费,直接发倡议书,公开号召全体家长、校友捐款凑钱。
倡议书白纸黑字写:自愿捐赠、不排名、不比金额。 但捐款必须登记学生班级、家长姓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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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这里面有个细节,收款不是学校公账,是教育促进会秘书的私人微信二维码收款。
家长的顾虑也是很现实,也合理的: 表面自愿,实质谁敢不捐? 孩子天天在学校读书,捐得少、不捐款,会不会被老师区别对待、被点名?
面对家长质疑,校长专门回应: 没有强制、不会区别对待学生、资金不入学校账户、全程第三方统筹。
结果事件曝光后,遂溪县教育局明确表态:早就明令禁止学校搞家长募捐!过往就出过同类问题,此次募捐违规,已收款项全部责令退款,歧视学生的老师严肃追责。
同时,属地民政局直接定性:收款的北坡镇教育促进会,无公开募捐资质、未备案,属于违法公开募捐,当场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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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概括为 空调是公益免费送的,办学改造是政府该出的钱,最后本该政府出钱的办学改造支出,试图通过第三方社团募捐的方式,转由家长承担。
我们现在说法律上的,
首先公办义务教育的办学成本,法定国家兜底,严禁转嫁家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四十二条,义务教育是国家公益事业。 校舍维修、电路改造、办学安全配套、教学设施升级,全部属于财政法定保障范围。
再对照教育部明文规定: 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家长摊派费用、变相索要捐赠。 这不是人情问题,是硬性监管红线。 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是政府的责任,不是家长的义务。
其次公开募捐需要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向民政部门备案。北坡镇教育促进会没有公开募捐资格,这次也没提交申请,民政部门已认定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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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校现在喜欢用套路:自己不出面,找第三方协会、促进会收钱,想规避责任。 但《慈善法》第二十二条写得非常清楚: 只有取得公募资质的正规慈善组织,才能公开向社会募捐。
普通社会团体、地方促进会,没有资格面向全体家长公开筹款。 本次民政局核查结果铁证如山:无资质、未备案、违规公募,依法必须停、必须退钱。
再就是,登记学生信息的操作,直接击穿 “自愿” 本质 法律上真正的自愿捐赠,核心是:可捐、可不捐,无任何附加压力、无身份绑定。
而这件事的漏洞一眼就能看穿: 你让家长绑定孩子班级、个人信息,名义爱心捐赠,实质制造隐性胁迫。
家长不是不愿意给孩子创造好环境, 是不能接受:利用孩子在校资源,变相绑架家长掏钱。
听听您的看法。学校装空调,线路费18万,让家长“自愿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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