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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胖东来关于“人格尊严侵权行为”公示(二)》,公开了近期发生的3起顾客侵犯员工人格尊严的典型事件。警方已依法对涉事顾客作出行政处罚,胖东来不仅取消涉事顾客会员资格,还坚决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责任,并按标准向受侵害员工发放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委屈奖”补偿。
三起侵权事件曝光,员工依规履职反遭辱骂殴打
根据公示,这三起事件分别发生在新乡和许昌的超市门店:
8月22日(新乡二胖超市):顾客王某在限流处闯岗,员工劝阻时遭其拍打、推搡并被用手臂环住脖颈。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对王某罚款;胖东来给予受侵害员工2万元补偿。
8月23日(许昌人民店):顾客张某在自助收银区因商品核查询问,掌击员工头部,保安制止时遭推搡。警方以故意伤害对张某罚款;胖东来给予受侵害员工2万元、保安1万元补偿。
9月3日(许昌劳动店):顾客李某插队结账,辱骂提醒排队的收银员及到场处理的主管。警方以侮辱对李某罚款;胖东来给予收银员和主管各1万元补偿。
不姑息!取消会员资格+民事起诉
胖东来在公示中明确表示,针对这3起事件,公司对涉事顾客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基础上,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民事责任,并取消当事顾客的胖东来会员资格。
同时,胖东来严格按照《侵犯人格尊严处理及补偿标准》为受委屈的员工“撑腰”。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起事件中,针对员工及主管对顾客不文明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情况,胖东来也明确表示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不让服务者流汗又流泪
“随意辱骂、侮辱、贬损、殴打他人等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甚至是一生无法磨灭的阴影!”胖东来在公示中表示。
长期以来,服务行业似乎总伴随着“顾客是上帝,员工需忍让”的陈旧潜规则。而胖东来此次公示,再次用制度化的落地实践向外界传递了明确信号: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绝不容践踏。面对侵权行为,企业不和稀泥、不接受简单调解,而是主动为员工的情绪劳动买单,用法律武器和制度力量为一线服务者兜底。
胖东来表示,将持续通过公示此类案例,启发和引导公众重视和维护自身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法治文明建设,创造安全、信任、友善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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