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熟悉的面孔出现在带货视频中,屏幕前的消费者能否辨别真伪?当自己的肖像和声音被冒用,权利人又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AI换脸、声音克隆等技术的滥用,正在给人格权益保护和网络平台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10月24日,央视《新闻周刊》以“AI换脸,维权之问”为题,关注AI仿冒名人带货及其引发的维权难题。中国政法大学宋烁副教授接受采访,围绕侵权举证、AI生成内容标识、司法救济与平台治理等问题进行解读。
01 维权之难
直播稍纵即逝,证据如何留存?
发现侵权只是维权的起点。面对短时间开播、频繁更换账号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往往难以及时固定证据。
宋烁副教授指出,在涉AI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纠纷中,权利人需要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保存侵权线索,并据此投诉、维权。然而,一些冒用他人形象的账号会轮流开播,每次直播仅持续十几分钟至二十分钟,等权利人准备取证时,直播可能已经结束。
直播持续时间短、多账号轮流使用,使权利人在发现侵权后及时留存证据面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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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追责之难
找到账号,能否找到幕后侵权人?
报道中,涉事账号被封禁后,谁在幕后运营、如何追究责任,仍是被侵权者关心的问题。封禁账号之后,责任追查还面临哪些困难?
宋烁副教授指出,平台在账号入驻时有审核义务,应当能够据此查找相关主体。但找到的账号,未必对应幕后的实际侵权人。账号可能通过购买取得,实际控制者也可能不在境内。
她进一步指出,侵权者面临的最直接惩戒可能就是封号。如果难以找到实际侵权人,进一步追究其责任也会遇到障碍。封禁账号之后,追查实际侵权人、落实责任仍可能面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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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责任边界
标注“AI生成”,不等于获得使用授权
报道提到,近期多个涉嫌侵权的AI视频都带有“含AI生成内容”提示。加上AI标识,是否就能免除侵权责任?
宋烁副教授指出,标不标识和侵不侵权是两回事。AI标识所回答的是内容是否由人工智能生成,并不意味着制作者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对于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的人脸、肖像、声音等数据,仿冒其身份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即使已经标注AI生成,仍可能构成对权利人权益的侵害。履行标识义务,不能替代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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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肖像认定
减轻举证压力,降低维权门槛
节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介绍了肖像认定中的“可识别性”:合成形象与本人存在一定差异,并不意味着当然排除肖像权益保护,认定应当关注能否从合成形象中识别出特定自然人。
宋烁副教授分析,AI合成图像与原来的人是否对应,是认定侵权行为时的一个难点,也是其中的核心问题。相关规定回应了这一认定难题,有助于减轻权利人的举证压力。
减轻举证压力、降低维权门槛,有助于权利人更容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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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投诉程序
简化环节,让维权更便捷
复杂的投诉流程,是报道中受害者提到的维权困扰。对于权利人而言,投诉渠道是否便利,直接影响维权的实际体验。
宋烁副教授指出,平台设置的投诉环节有些过于复杂,可以从平台的角度,进一步简化投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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