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蔡某列为被上诉人,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主审人为刘某,本次开庭将围绕双方金融借款合同相关争议展开审理,相关进展将直接影响涉事主体的金融权责认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蔡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8:5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6737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汽车金融领域的持牌经营机构,本次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0月27日正式开庭,是该机构日常信贷业务履约追索过程中的一起常规司法诉讼事项,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借贷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权责划分,也将为同类汽车金融借款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点评分析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其日常信贷履约追索中的常规司法动作。作为持牌汽车金融机构,该诉讼后续判决将明确个案权责边界,既有助于机构规范自身信贷风控流程、维护合法经营权益,也可为行业同类借款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整体属于正常经营范畴内的合规维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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