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锦绣都兰)
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基础上,紧盯黑恶犯罪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清除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与以往不同,本轮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那些披着“合法”外衣、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侵害的新型黑恶犯罪。这些犯罪手段隐蔽、迷惑性强,普通人极易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受害者。下面让我们详细拆解“十类新型黑恶犯罪”。
01 软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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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团伙为索取债务,在线上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等,线下进行威胁、辱骂、恐吓、跟踪、守候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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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恶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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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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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舆情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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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不法分子以自媒体、网络账号为工具,捏造、夸大当事人负面信息,通过批量发帖、水军炒作、制造热搜话题等方式进行施压,以删帖、停止抹黑为筹码,假借 “宣传合作”“舆情公关” 名义,逼迫企业、机构或者个人支付钱财,属于典型网络软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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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务工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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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以 “求职应聘” 为幌子,通过虚假入职、故意挑刺、聚众闹事、恶意投诉等方式施压,以 “误工费”“赔偿金”“调解费” 等名义,逼迫企业、劳务中介支付钱财,属于典型的 “软暴力”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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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碰瓷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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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本身并不是罪名。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碰瓷”的法律定义,并规定了可视情形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等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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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强迫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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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于餐饮、住宿、医美、装修、旅游等行业。先用低价套餐、优惠活动吸引人消费,进店后通过限制离店、停掉服务、变相施压等方式,强迫顾客购买高价项目、劣质产品、捆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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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色情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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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搭讪、诱导不正当交往,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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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裸聊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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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软件窃取受害者手机通讯录,诱导其进行裸聊并录制视频。随后,他们将裸聊视频与通讯录名单打包发送给受害者,以“群发给亲友同事”相威胁,勒索巨额“删视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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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网络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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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团伙披着“低息、无抵押、秒批”的贷款外衣,通过虚增金额、伪造流水、刻意制造逾期、恶意叠加债务等套路,一步步套牢借款人,再软硬兼施暴力索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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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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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团伙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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