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英雄达茂)
2026年1月3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内蒙古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布相关情况。通报指出,2025年,内蒙古开展了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区政法部门依法严惩毁林毁草违法犯罪,惩处了一批性质恶劣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新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3.1%,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守护林草资源,即日起,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平台,集中发布15起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5个典型案例,旨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
![]()
于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采挖收购草苁蓉,危害重点保护植物获刑)
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某某经营两家山货特产店,长期收购并出售山货。2024年6月至8月,被告人于某某多次采挖野生草苁蓉,并以每斤2.5至5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孙某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陈某某(另案处理)等15人采挖的野生草苁蓉约2900斤,支付13164元。2024年7月15日,侦查人员在于某某的平房内搜查出疑似野生草苁蓉127箱。经司法鉴定,于某某采挖及收购的127箱疑似鲜品野生草苁蓉总株数16335株,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于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采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被告人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后,被告人于某某不服上诉。二审期间被告人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二审法院对被告人于某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野生植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草苁蓉作为珍稀野生植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经济价值,其生存繁衍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本案体现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有力震慑了破坏重点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警示社会公众不得非法采挖、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自觉参与到重点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中,推动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社会风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