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高志银因涉及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的海事违法行为,被黄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海上航行秩序管控、规范航行主体操作行为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行从业者严格对照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操作规范,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高志银 违法案由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32000224-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4*******879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6 作出处罚机关黄浦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高志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32000224-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24*******879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黄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高志银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高志银,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龙泉村三组。
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部门对涉事个人高志银作出3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海上航行未依规显示信号、悬挂标志的合规警示类处置,未涉及相关经营主体的重大生产经营资质限制,也不会对对应关联航运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督促海事作业参与者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规范的常规监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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