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居民区楼下商铺的设备振动,搅乱居民日常睡眠;连片农田里稻株成片倒伏,农户一年辛劳面临付诸东流;汽车销售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悄然受损;校园内学生意外摔倒受伤,学校是否一定负有责任……
这一桩桩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纠纷,正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聚焦解决的现实难题。案件审理既需要严格适用法律条文,更要充分考量社情民意、世俗情理与生活经验。而人民陪审员,正是将普通群众的观察视角、社会生活实践经验引入司法审判,推动法理与情理相融相通的重要纽带。
守护“枕边安宁”:用专业特长辨清“达标”与“担责”
章某住在某小区二楼。2025年11月,楼下一家水产品商行开始营业,鱼池配套的抽水增氧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低频振动噪声顺着楼板、墙体向上传导。章某夜不能寐,就医被诊断为睡眠障碍,多次协商无果后被迫搬离,2026年4月诉至法院。因案情复杂、争议较大,法院依法由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合议庭组建后,来自建筑施工、社区工作等领域的人民陪审员多次实地勘验设备安装情况,专程到章某家中亲身感受噪声侵扰。他们发现,案涉噪声昼间、夜间都略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但部分设备全天运转,影响已超出一般人的容忍限度。评议时,人民陪审员一致认为:噪声达标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责任,守法的底线不止于“数字达标”,“枕边的安宁也是实实在在的民生”。他们主张平衡商户经营与居民安宁,提出更换配件、加装减振构件的治理思路。
2026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院当日开庭,依照生态环境法典当庭宣判被告限期减振降噪,赔偿章某医疗费121.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判决后,人民陪审员持续跟进整改,与法官走进社区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算清“庄稼账”:以乡土经验解田间纠纷
2023年,安徽某县某食品公司向一种业科技公司购买杂交稻种子50400斤,分发到36名种植户手中,用于7000余亩农田订单种植。水稻临近收割,田间却发生大面积倒伏,有的地块显著减产,有的甚至绝收。
一年辛苦打了水漂,损失责任却争执不下。2024年8月,36名种植户将种业科技公司和食品公司一并告到法院。法院依法由两名人民陪审员与一名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合议庭组建后,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多次下田实地查看,和周边正常水稻一比,案涉稻田倒伏早、损失大,很多稻穗都是“瘪籽、没有仁儿”。懂种田的人民陪审员心里有杆秤:这个稻种抗倒性差、存在缺陷。谈到赔偿,他们逐户核实种植面积、用种数量等情况,把损失细化为直接投入、合理产量、合理必要支出等项目,再综合本地水稻亩产、成本、行情拿出测算方案。
调解时,人民陪审员既为农户着想:“粮食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也为企业留余地:“企业还要活下去。”一次次沟通后,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补偿款120万元,种植户按比例承担部分损失。
在这起涉种子产品质量责任群体性纠纷案中,人民陪审员不仅积极开展调解,缓和对立情绪,打消思想顾虑,还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助力形成“现金补偿﹢订单农业﹢免费供种﹢技术帮扶”长效合作机制。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这起纠纷的化解,靠的不只是法条,更有人民陪审员对土地的熟悉、对农户的共情,换来案结事了、多赢共赢。
叫停“霸王条款”:凭百姓视角校准消费公平
2023年4月,多名消费者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某公司在汽车销售合同中设立“税费增加由消费者承担”“延迟交车免责”两项格式条款,把本该经营者承担的纳税义务和违约责任悄悄转嫁给了消费者。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整改劝喻函,公司虽提交整改报告,经核查却仍未全面整改。同年6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该公司诉至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由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格式条款到底有没有效?人民陪审员反复研读,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些内容、用语对普通消费者晦涩难懂,销售公司把自身法定纳税义务包装成消费者的“潜在负担”,还事先免除了延迟交车违约责任——说白了,就是让消费者替企业扛风险。结合财会、零售行业经验,人民陪审员提出朴素疑问:条款只写“税费增加由消费者承担”,却只字未提税费减少,在情理上显失公平。这些判断为合议庭准确识别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提供了重要的民意参考。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争议格式条款无效。判决后,人民陪审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法院制发司法建议,联合重庆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据悉,本案入选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厘清校园责任:用生活情理为尽职者“撑腰”
2024年1月3日下午,江苏省无锡市某小学学生徐某(12周岁)放学下楼时不慎摔倒,意外撞到墙面,门牙断了。带队老师随即联系家长并陪同就医,医嘱建议18周岁后再做牙桩冠修复,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600余元。事后,徐某以学校监管不力为由起诉,索赔8万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依法由两名人民陪审员与一名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学生摔倒受伤,学校该不该赔?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同前往学校现场勘查,与老师、同学沟通,了解受伤过程和应急处理方式,查阅校园管理记录。他们发现,学校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上划定了醒目的黄黑色上下行分界线,多处张贴“小心台阶”“文明礼让、有序通行”等提示——设施场所并无缺陷;事发时学校也已第一时间通知家长、陪同送医。评议时,人民陪审员认为:无论事前防范还是事后补救,学校都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绝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就认定学校必然有责。这一意见被合议庭采纳,法院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孩子在学校受伤,家长心疼、社会同情,是人之常情。但把责任一味压在学校身上并不公平。这起案件的价值,正在于为纠正“学生出事学校必担责”的认知偏见、释放“尽职不担责”的积极信号,提供了坚实的民意支撑。
此次发布的九件典型案例,处处彰显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的独特价值:牟某虐待案中,人民陪审员立足朴素的生活认知,为精神虐待认定、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界定提供情理层面参考;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中,人民陪审员依托生态保护相关认知厘清生态损害后果,判后面向社会开展生态普法;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中,人民陪审员助力深挖家庭教育缺失根源,推动监护责任落地;非法开采稀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陪审员细致核对证据、查实涉案数额,夯实案件事实基础;盲盒销售虚假宣传行政处罚案中,人民陪审员戳穿营销宣传当中的概念陷阱,相关意见直接转化为裁判文书内容。
一次次参审履职,人民陪审员将群众朴素的正义观、接地气的生活经验带进法庭。一份份裁判文书,既恪守法律准绳,也承载着社会大众的常识良知。法理融情理、司法聚民心,人民陪审员架起司法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让司法公正可感知、可触摸、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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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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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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