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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安徽法治报》4版
原标题
赶在秋种前“复活”30余亩抛荒耕地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高效化解涉农纠纷
通讯员 付楠楠
10月13日,阜阳市颍泉区某村传来好消息:大型机械轰鸣作业,清理树根、拆除围挡,30余亩曾经抛荒的耕地正式开始复耕。看着土地重新耕种,10余户农户满心欣喜:“困扰了这么久的烦心事总算有了着落。”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9月,该村10余名农户代表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将承包土地流转给承租方用于种植。2025年9月,承租方在未清理土地中残余树根、芦苇,也未拆除土地上水泥围挡与围墙的情况下,将所种树木全部移走,致使土地无法耕种。与此同时,双方对合同解除时间、拖欠租金数额存有争议,各执一词。眼看秋种临近,30余亩耕地却处于抛荒状态,农户们心急如焚。
争执无果后,农户向颍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申请后,该院迅速启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程序,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为农户主张权利提供检察支持。承办检察官深知,若按常规诉讼程序推进,判决下来时秋种黄金期早已错过。秉持“为民解忧、不误农时”的理念,检察人员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联合综治中心、乡镇和村委会开展联动调解。
调解初期,农业公司负责人存有抵触,认为与农户之间责任未明,不愿先行复耕。法检两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逐条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向农业公司负责人讲明土地复耕的约定义务和法定责任,以及耕地保护的现实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租金争议短期内难以达成一致,而土地复耕刻不容缓,调解人员及时调整思路,采取“分步化解”策略,先聚焦复耕这一当务之急,再另行处理租金纠纷。
最终,在多方的耐心释法和反复协调下,双方先期达成土地复耕部分的调解方案:由该农业公司在10月秋种最佳时段,完成对30余亩土地的复耕;复耕过程由村委会派人现场监管,确保达到种植标准。目前复耕工作已全面开始,30余亩耕地将在秋种前恢复耕种条件,不误农时。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颍泉区检察院依托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联动多方力量抢抓农时化解涉农矛盾,用最短时间推动抛荒耕地复耕,既守住了耕地保护底线,也把农户的土地权益落到了实处。
第107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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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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