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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26日,美团公告建议发行人民币优先票据,仅面向专业投资者进行国际发售,发行完成与否取决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
于公告日期,票据的本金总额、利率、付款日期及若干其他条款和条件尚未厘定,票据定价将通过簿记建档程序而定,票据条款落实后,公司预期与相关机构订立购买协议。
公告显示,票据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现有离岸债务的再融资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若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状况转变,在符合中国内地适用法律及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不同用途。
美团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提出申请,批准票据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债方式上市及买卖,票据在联交所上市不应被视为公司或票据的价值指标。
本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包括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UBS AG香港分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票据仅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于美国境外向非美国人士提呈发售及出售,概无票据将于香港向公众人士提呈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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