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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联邦公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议进一步修改此前采取的第301条款行动,针对中国相关船舶/运营商的海事运输服务费用,以及特定港口设备关税,将继续不征收,再延长两个月,直至202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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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截图
美国针对中国相关船舶/运营商的海事运输服务费用,以及特定港口设备关税,原计划于2025年11月9日生效。但2025年10月底,中美达成贸易安排,双方同意将相关行动暂停一年,至2026年11月9日。
现行中止原定于2026年11月9日结束,美国将再延长两个月,至2027年1月9日。
拟议的进一步中止内容(核心部分):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议将相关措施再中止两个月,具体中止期间:美东时间2026年11月10日凌晨12:00 至 2027年1月9日晚上11:59,为期两个月。
中止期间,中国相关船舶/运营商的海事运输服务费用,以及特定港口设备关税,将继续不征收。
具体费用和关税包含两部分:
第一部分: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或支付根据2025年4月23日通知附件I、II和III(经2025年10月16日通知修改)规定的海事运输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如下:
◆附件I:对中国船东/运营商的船舶收费,针对中国拥有或运营的船舶,费用按净吨征收
- 2025年10月14日起:50美元/净吨
- 2026年4月17日起:80美元/净吨
- 2027年4月17日起:110美元/净吨
- 2028年4月17日起:140美元/净吨
在每次从外国目的地进入美国港口的航次/串港中,于首个美国港口征收。
◆附件II:对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收费,针对非中国运营商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情况。按净吨费率或每卸载集装箱中较高者征收
- 2025年10月14日起:18美元/净吨
- 2026年4月17日起:23美元/净吨
- 2027年4月17日起:28美元/净吨
- 2028年4月17日起:33美元/净吨
- 或每卸载集装箱120美元(后续年份相应上调)。
◆附件III:对外国建造车辆运输船的收费
- 针对外国建造的车辆运输船(包括滚装船)。
- 计费基础从“汽车当量单位(CEU)”改为净吨。
- 费率:自2025年10月14日起为46美元/净吨。
- 每年每船最多征收5次。
- 豁免:海事安全计划(MSP)船舶运营商(包括部分中国建造但加入MSP的美国旗船)以及美国政府船舶运营商可豁免,豁免期至2029年4月18日(除非续期)。
第二部分: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或支付2025年10月16日通知附件V.A规定的关税,主要涉及船舶岸边起重机等货物装卸设备相关关税。
这些是对中国原产特定港口货物装卸设备征收的额外第301关税:
☆船舶岸边起重机(Ship-to-Shore/STS Cranes):额外征收 100% 关税。
- 适用于中国制造、组装或使用中国部件的STS起重机。
- 豁免(祖父条款):2025年4月17日前签订合同,且在2027年4月18日前进入美国的起重机可豁免。
☆多式联运底盘(Intermodal Chassis)及特定底盘零件:额外征收100%关税。
- 适用于原产于中国的多式联运底盘及其零部件。
☆拟议但当时未最终确定的进一步关税
- 对其他货物装卸设备以及相关部件(如轮胎式龙门起重机等)拟征收最高150%的额外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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