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江苏如皋,年过半百、离异独居的张某,在交友软件上刷到一个叫“想你”的女网友。对方自称50岁,同城,离异时分得巨额财产,名下经营着多家服装店、药店。几次视频下来,张某放下了防备,两人确立了网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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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熟悉的剧本。对方说平台有“红线规则”,只有双方互赠礼物,系统才会解除对联系方式、住址的屏蔽,两人才有机会线下见面。张某信了,一笔一笔往里充,累计充了10余万元,积蓄耗尽,想再联系对方时,人没了。
张某报警。警察一查,所谓的“同城富婆”根本不存在。犯罪嫌疑人陈某,实际年龄60余岁,丧偶,无业。她从2023年起,专门盯着60岁以上独居男性下手,虚构“同城再婚”意愿,以婚恋为幌子,两年骗了20余人,金额近百万。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天不聊“网恋有风险”这种老生常谈。咱们把判决书里的那笔账,一笔一笔摊开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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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是怎么判出来的?
很多人看到“11年”,第一反应是:骗了将近一百万,判得重不重?
翻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量刑分三档: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的门槛是多少?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50万元以上即达到这一档。
陈某涉案金额近百万,稳稳踩进了第三档。第三档的起点刑,就是十年。11年,是在这个起点之上,结合其他情节综合裁量的结果。
那有没有从重的因素?有,而且很明确。
两高司法解释第二条列了五种“酌情从严惩处”的情形,其中第四项写的是: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陈某的作案对象,清一色是60岁以上的独居男性。她挑这个群体,不是偶然。独居老人有积蓄、有情感需求,对网络交友的套路相对陌生,一旦被“同城富婆愿意再婚”的人设击中,防备心很容易被孤独感冲垮。专门挑老年人下手,法律上是要算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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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1年的分量,不是只压在“近百万”这个数字上,更是压在“专门骗老人”这四个字上。
她卖的不是“爱情”,是精准设计的“人设”
陈某的手法,其实不复杂,但够狠。
第一层人设:有钱,且愿意为你花钱。自称离异分得巨款,经营多家实体店。在婚恋诈骗里,“有钱”是诱饵,让受害者觉得对方图的是感情,不是钱。
第二层人设:同城,且急着再婚。“同城”降低距离感,“再婚”给出明确预期。对一个独居多年的老人来说,一个经济条件优越、就在同城、愿意共度晚年的对象,几乎是照着心里缺口定制的。
第三层收割:平台“红线”当借口。把“充钱才能见面”包装成平台的规则,而不是她个人的要求。受害者掏钱的那一刻,以为是在为“奔现”铺路,实际上是在给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付费。
从头到尾,陈某手里唯一的“产品”,就是一个专门写给独居老人看的剧本。
两年,20多个人,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在她“平台充钱”之前,要求过哪怕一次线下见面?
我觉得不是这些老人笨。是“同城再婚”这四个字的分量,对一个独居了太久的老人来说,太重了。重到他们宁可相信屏幕那头有一个等着自己的人,也不愿意去戳破一个需要花十几万才能“解锁”的见面规则。
法律能做的,是把陈某这样的人送进去,11年,罚20万,让她把骗来的钱吐出来。但法律没法替每一个独居老人守住那道心理防线。
如果你是子女,多打一个电话,多回一次家。孤独是骗子最好用的撬棍,你填上一分,骗子就少一分下手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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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就是那位在屏幕前寻找陪伴的人,只求你记住一句话:一个连见面都要你先充钱的人,不管她把自己说得多有钱、多急着结婚,她爱的都不是你,是你账户里的余额。
至于陈某,60多岁的人了,本该是最懂“老来伴”三个字分量的年纪,却把这份分量做成了刀。11年,不冤。朋友们,你对这个案子有何感想?欢迎评论区聊聊~
(信源:红星新闻,10月23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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