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长春大冬会,进一步净化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空港运行秩序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自8月起组织开展“净航2026”专项行动,深化与属地公安机关、行业监管等部门联勤联动,创新“合成作战+情报引领+动态巡查”工作模式,紧盯航站楼、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坚持露头就打、依法处置,累计开展7轮集中攻坚,对“黑车”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乱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并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震慑,以平安空港护航大冬会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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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关某扰乱公共秩序被处罚款
2026年9月7日,关某将驾驶的出租车停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社会停车场后,步行至机场T2航站楼3号门附近,通过主动询问旅客是否乘车的方式招揽旅客,未按照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营运车辆秩序管理规定进入出租车专用通道排队候客。该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关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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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韩某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拘留
2026年8月18日,韩某驾驶出租车停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社会停车场后,步行至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9号门外,主动询问旅客,并以车费50元招揽一名乘客。随后,韩某驾驶出租车抵达3号门附近搭载该乘客,被民警当场查获,韩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核实,韩某于2026年4月16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机场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此次,韩某的行为系一年内因同种违法行为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又实施的情况,属于情节较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一项,给予韩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徐某故意伤害被处罚款
2026年8月1日,旅客章某在某网络平台租车,由于车辆与图片不符、车身有多处掉漆等原因,决定在平台申请退款。徐某作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在明知平台联系无果、退款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执意开走车辆,撞到站在车辆前方的章某腿部。虽章某身体无大碍,但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第四十条之规定,给予徐某罚款贰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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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违规营运,多台营运车辆被拉黑禁入停车场
“净航2026”专项行动开展以来,19台营运车辆因向乘客索要返程费用、取消订单、线下交易、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停放、违规加座等行为,根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营运车辆秩序管理规定,被采取拉黑禁入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停车场三个月至永久不等期限的管控措施。
下一步,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聚焦精细化管控、系统化治理,巩固提升成效,抓实延伸管理,为大冬会成功举办、展示长春城市文明形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机场公安提示
广大旅客要优先选择正规营运车辆乘车,如途中遇到侵权、欺诈等问题,请妥善留存订单、车牌等证据,及时报警求助。同时提醒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网约车须合规运营,服从平台及机场管理规定,严禁线下揽客、脱离平台交易;出租车须依规营运,遵守行业及机场管理规定,严禁私自加价、甩客、倒客、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机场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如您在长春机场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0431-77785110
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0431-777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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