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邱地方法院10月22日第一次开庭审这个案子,检方列了五项罪名,杀人、损毁尸体、遗弃尸体、隐匿尸体、以欺诈手段妨碍公务。
郑昌盛31岁,中国籍,在大邱加图立大学当解剖学讲师,被害的是他25岁的中国女留学生文文。这些基本信息一摆,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老师利用职权害学生。可后续披露的细节把这件事推向了另一个方向。
文文是今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8月14日从国内飞回韩国参加毕业典礼领毕业证,回国的工作已经落实,返程机票都买好了,8月23日回。
8月14日到19日她每天跟家人联系一切正常,8月20日之后人就没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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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凌晨郑昌盛在自己住所杀害文文,分尸遗弃,然后主动报警谎称文文是他女友、已经失踪,还换上女装跑去东大邱站关掉文文的手机试图干扰警方调查。
可最让我坐不住的不是这些作案细节,是另一条线索。郑昌盛之前就有过骚扰女学生的前科,还威胁过人家对象,原话是我完全有能力让你不毕业。多名女学生向校方举报过他,他受过警告。
警告之后呢,他继续站在讲台上,继续跟女学生打交道,最后杀了人。
我想了很久这个问题。一个大学老师,被多名学生举报骚扰,校方处理方式是警告,然后让他接着教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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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处理逻辑放在哪儿都说不太通。警告这种东西,对一个已经敢威胁学生对象的人来说,分量够不够,校方心里应该有数。可他们选了最轻的那一档,事情没闹大,人没开除,课照上。等到出了人命,所有人才回过头去看那份警告,发现它薄得像一张纸。
庭审上还曝出新料。郑昌盛跟文文交往期间,同时背着她在跟另一个中国女留学生交往,那个女生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比文文还早。
他跟文文交往时一直担心关系曝光会丢教职,文文威胁要把两人的关系公布于众,他就下了狠手。他之前被举报过骚扰女学生,受过警告,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位置经不起查,所以文文那句公开关系的话,对他来说不是感情纠纷,是饭碗要砸了。
更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是他在法庭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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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韩国工作多年,是朝鲜族,日常授课和学生交流都用韩语,可庭审时他声称没办法用韩语沟通复杂内容,试图给审讯制造障碍。
一个在大学讲台上用韩语讲课讲到被学生举报的人,到了法庭上突然听不懂韩语了。这不是语言问题,这是他在试探这套系统到底能被他拖多久。
文文国内还有个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案发初期有人猜测文文为什么深夜去老师家,这个男生站出来恳求大家不要给女友造谣,把目光对准施暴者。
后来警方通过家人陈述和聊天记录确认文文跟郑昌盛确实存在恋爱关系,她家里人也知道。这个男生四年的感情最后等来的是这样一个真相,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
评论区里有人说文文罪有应得,这话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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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里的对错可以争可以评,但一个人做了错误的选择,不等于她该被分尸遗弃。拿她也有问题来给凶手开脱,是把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搅在一起。
可我觉得这案子真正该被追问的地方,不在文文做了什么选择,在郑昌盛为什么能一直留在讲台上。多名女学生举报他骚扰,校方给了警告,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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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挡住他继续接触学生,没挡住他同时跟两个女留学生交往,没挡住他杀人分尸。如果第一次举报之后校方就启动严肃调查,如果他威胁学生对象那句话被当成严重事件处理,如果警告之后有跟进有约束有真正的处置,文文8月20日凌晨还会出现在那个住所吗。
文文家属已经委托律师团队推动引渡回国受审。
不管最终在哪儿判,我希望法庭能看到的不只是那五项罪名,还有那条被忽略的举报记录,和那份轻飘飘的警告。
一个被举报过骚扰、受过警告的老师,继续站在讲台上,最后杀了人。这件事的责任链比一个人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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