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金偷银不稀奇
偷井盖“备家用”你见过吗?
前科累累还不收手?
今天这两个人
一个比一个离谱
一个比一个“刑”
凌晨出没的“井盖收藏家”
近日,双龙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我工地上的材料被偷了,值3900多块!”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细致排查、调取案发地周围监控,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张某某。没想到,10月17日,张某某主动到双龙派出所投案——这波操作,算是“自投罗网”了。
事情是这样的10月10日左右,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双龙街道如意街施工,把5个全新井盖摆在了路边一家饭店门口。
10月11日凌晨,张某某路过,一看:“哟,井盖没人看?这玩意儿结实,偷回家备着用!”于是,从10月11日到14日凌晨,他开着车分两次把5个井盖全拉走了,总价值3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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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宣小警提醒: 井盖虽小,也是公私财物,盗窃井盖不仅违法,还可能给道路通行埋下安全隐患。莫因一时贪念,把自己“盖”进法网。
“老熟人”又出手了
10月8日,包某向丰华派出所报警:“我放在宾馆前台的一部VIVO手机被偷了!”
民警调取店内监控,迅速锁定了一个“老面孔”——惯偷朱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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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民警发现朱某某在宣威小西门一带出现,火速出击,成功将其抓获。
朱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宣小警提醒: 宾馆、店铺前台是财物遗失被盗的高发区域,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或锁入抽屉。同时正告那些屡教不改者:前科不是“经验”,伸手必被捉。
来源:宣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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