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把复印件递过去的时候,对面只扫了一眼就摇了头。
"不认可真实性。"
连态度都懒洋洋的,像是早就排练好的一句台词。我手里那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的复印件,薄薄几页纸,就这么被打回来了。
法官抬头看了对面一眼,又看看我,问原告方有没有原始载体。
我说有。
法官说,那就当庭核验。
我打开当事人老周的手机,调出和李某的微信聊天界面。屏幕往左滑,一条一条翻。时间、头像、昵称、聊天内容,逐条对着复印件看。
法官侧过身子,目光从手机屏幕移到复印件上,来回比对了几次,点了点头。
核对完毕,法官认可了复印件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我心想,到这儿总算没有争议了吧。聊天记录是李某亲手转发给老周的,白纸黑字,时间线清楚,内容指向明确。拿到法庭上就是铁证。
结果对面那个人,憋了半天,慢悠悠挤出一句——
"就算内容是真实的,时间也是真实的,但是这个人不是真的。"
我愣了一下。
他说聊天记录里那个李某,不是真正的李某。
我当庭差点没笑出声。我说,对方当事人李某是咱们双方共同认识的人,同在一个行业圈子里,十几年了。聊天记录里的内容也是李某本人亲自转发给我方当事人的。要不要当庭比对一下微信号?看看是不是同一个人?
对方嘴很硬,但始终没掏手机。
法官摇了摇头,那表情我读得懂——无理取闹,不再查证。
书记员把这段记进了笔录。
然而这只是前菜。
这个案子的缘起不复杂。老周和对方,姑且叫他许某,曾有过一段合作关系。合作期间,许某做了一些承诺,也留下了一些书面痕迹——主要就是微信聊天记录。
后来双方闹翻,老周拿着这些记录来找我,说许某不仅违约,还倒打一耙,拒绝承认当初说过的每一句话。
我看完材料,判断证据链是够的。聊天记录完整,内容清晰,指向明确。按正常诉讼流程走,赢面不小。
但老周第一次来律所的时候,坐在沙发上就没坐稳过。他往前倾着身子,两只手搓来搓去,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谁听见。
"韩律师,这个人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我当时听了没太当回事。当事人嘛,打官司前都觉得对方难对付。但老周接下来说的几件事让我开始留意——许某在之前的生意里,和人合作翻脸是常态,每次都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据说有一次跟另一个合作伙伴闹纠纷,对方拿着转账记录找他,他说那笔钱是"借款",不是"投资款",硬生生把性质改了。对方没留其他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我记下这些,心里给许某画了个像:一个在生活中无赖耍惯了的人。
这种人上法庭,不会按常理出牌。
后来的事情证明,这个判断还是太保守了。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按法官要求,双方可以在庭后补充提交证据。法官说得很清楚,在庭审记录里记得也很明白——一次性补充提交完毕,不要分批。
这个要求没有歧义。一次性,不要分批。任何一个有执业经验的律师都听得懂。
对方把补充材料上传到了法院的案件系统空间。法官把电子版转给了我。我打开看了一遍,做了准备。我对照着电子版逐条列了质证意见,该认可的认可,不该认可的地方标注理由,逻辑链梳理得整整齐齐。
但我还是不放心。
开庭前一天下午,我给法官助理打了个电话。
"麻烦问一下,对方有没有新提交的证据材料?就是电子版之外,有没有补充的纸质件?"
助理帮我查了一下,说没有。
我挂了电话,跟老周说目前没收到新的材料。老周点了点头,但眼神里那种不踏实并没散掉。
"他不会就这么老实的。"老周说。
我说,法庭要求一次性提交,如果对方再搞突袭,法官会记录在案,对他们的不利我们可以在庭上主张。
老周没再说什么。
第二次开庭那天,我和老周提前到了法庭门口。走廊里日光灯白晃晃的,空调出风口嗡嗡响着。老周穿着件深色夹克,领口扣到最上面那颗,整个人绷得紧紧的。
对方到了。许某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他请的律师。许某手里拎着个文件袋,不是那种法院统一用的A4牛皮纸袋,而是一只透明拉链袋。
我注意到他走进法庭的时候,嘴角挂了一点笑意。不多,就那么一点点,像是兜里揣着什么秘密。
等到开庭,对方开始往桌上摆材料。
先是一摞打印件,页数不多。然后又从那只拉链袋里抽出一叠纸,单独放到最上面。
法官问,这是什么。
对方律师说是补充的证据材料。
我注意到对方律师的表情——错愕的。不是那种配合当事人演戏的错愕,是真真切切的、没料到的错愕。也就是说,这份材料是许某自己临时加的,连他自己的律师事先都不知道。
合着被偷袭的不止我们一方,自己人也没放过。
法官的脸沉了一下。庭审准备不是走过场,法官也要提前看材料、理思路。临时塞材料进来,等于打乱所有人的节奏。但法官没有发作,只是让书记员做好记录,然后让我发表质证意见。
这时候我扫了一眼老周。
他脸白了。
不是那种夸张的、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的白,是血色一点一点从脸上褪掉的那种。他盯着那叠纸,嘴唇动了一下,没发出声音。
我碰了碰他的胳膊,低声说,别急,我先看。
我把那叠打印件拿过来,飞速扫了一遍。
页数不多,但内容驳杂。有合同片段、有转账截图、有几条微信对话截图、还有一份看起来像是第三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混在一起,乍一看信息量很大。
但仔细看,所谓的核心材料——那些对方在电子版里没有提交、刻意留到现场才拿出来的东西,并不是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证据。它们混杂在一堆与本案无关的材料中间,像是故意把水搅浑。
那叠纸里,真正和本案争议焦点直接相关的,没有几页。其余的全是干扰项。放进来的目的不是证明什么,而是制造混乱——让你在短时间内翻阅大量材料,理不出头绪,找不到重点,然后在法庭上露出慌乱。
我把那叠纸放回桌上,先没急着一条条回应。
"审判长,"我说,"对方在庭后补充证据阶段,没有按照法庭要求一次性提交。电子版中刻意遗漏了今天现场才拿出的这份材料。这属于违反法庭指令的行为。我方对此提出严正抗议。"
法官看了对方一眼。对方律师张了张嘴,似乎想解释什么,但许某在旁边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袖口。律师就不说了。
法官说,抗议记录在案。但程序还是要走完,让我方就现有材料发表质证意见。
我把那叠材料重新拿过来,从第一页开始,一条一条剥离。
"第一项,某年某月某日的合同补充协议。这份协议涉及的标的是另一笔交易,与本案争议的款项无直接关联。不认可关联性。"
"第二项,微信聊天截图。该对话发生在本案争议行为之后三个月,属于事后沟通,不能证明争议发生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认可关联性。"
"第三项……"
一条一条拆下去。拆到第七条的时候,老周在旁边慢慢缓过来了。他不再盯着我手里的纸,而是开始看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平稳了一些。
质证环节走完,该认可的认可了,不该认可的逐条标注了不认可的理由和依据。从逻辑上拆干净了。
有惊无险。
但如果那叠纸再厚一些呢?如果需要当庭核对的信息再复杂一些呢?如果对方塞进来的材料需要专业鉴定或第三方核实呢?
老实说,如果真到了那个程度,我可能就直接申请休庭延期了。不能让我当事人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应战,那不公平。
但我也不想给对方拖延的机会。老周已经被这件事耗了太长时间了。他生意上的事一拖再拖,客户催、供应商也催。再拖上十天半个月,就算赢了官司,人也废了半截。
庭开完那天下午,老周在法院门口抽了根烟。他不太会抽烟,呛了两口,又掐了。
"韩律师,今天谢谢你。"
我说不用谢。
他说,"你说的对,这种人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够了解他了,没想到上了法庭他还能这样。"
我说,法庭有法庭的规则。你平时遇到无赖,没有规则约束,他怎么耍都行。但法庭不是他家客厅。证据就是证据,耍花腔没有用。
老周把烟头丢进垃圾桶,拍了拍手。
"那下一步呢?"
等判决。证据在笔录里,质证意见在笔录里,对方那些把戏的痕迹也都在笔录里。
后来判决下来了,结果在我预期范围内。该认的认了,对方那些花招一样都没帮上他。
但老周后来跟我说了一句话,我记了很久。他说,"跟他打交道这些年,我最怕的不是他坑我。我怕的是他坑完我,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告诉你,这事没发生过。"
我理解他的意思。一个人在生活中无赖耍惯了,合作中坑你没商量,到了法庭上,他照样不按常理出牌。他不是在跟你讲道理,他是在搅浑水。
让你怀疑自己的记忆、怀疑自己的判断、怀疑手里那些白纸黑字到底算不算数。
但他们漏算了一件事。
法庭不认花腔。法官审案子,看法庭上提交了什么、质证了什么,看法庭记录里留下了什么。你当庭否认、当庭突袭、当庭夹带,每一步都被书记员记进笔录。你以为自己占了先机,实际上每一步都在给自己减分。
对手律师的专业经验,也会成为他们的滑铁卢。那个被自己的当事人蒙在鼓里的律师,在法庭上的错愕是藏不住的。而一个准备充分的律师,面对突袭时的镇定也是装不出来的。
老周走出法院那天,外面下着小雨。他没打伞,就那么走了。步子不快,但比来的时候稳了不少。
我想,这场官司对他来说,最难的也许不是赢,是坐在对面,看着那个人当着法官的面,把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说成假的——然后还要忍住不掀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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