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太楼道“安家”10个月,女儿拿着退休金却喊“没法住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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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新泾五村,有位90岁的韩阿婆,从今年1月到现在,硬是在二楼公共楼道、电梯间旁边“扎了营”。一张轮椅当床,一床薄被裹身,吃饭喝水、洗漱如厕,全在邻居眼皮底下解决。夜里老人频繁怪叫,偶尔还在楼道便溺,异味顺着楼梯往上蹿,邻居们被折腾得长期失眠,12345打了无数遍,居委、警察轮番上门——可老太太就是进不了那道门。
门里头住的是大女儿史女士。她倒苦水:母亲半夜叫唤、身上有味,自己精神吃不消。可话锋一转,又扯出“房产账”:母亲原在奉贤的房子被两个妹妹经手卖了,她把妈接来同住,说是“帮她出头”,可自己启东买房的贷款还不上,银行卡被冻,日常开销全指着母亲每月4900多元的退休金。邻居拍到的画面里,门廊挂着衣服,地上摆着脸盆热水壶,老人吃的是一碗米糊糊。有人当场怼她:“自己老妈你让她睡楼道,你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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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警核查发现,史女士做过司法鉴定,诊断是“未特定精神障碍”,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说白了,辨认和控制能力比常人弱,但绝不是“没责任”。法律界人士也把话挑明了:目前把老人搁楼道,还够不上遗弃罪(毕竟没完全断水断粮),但照护失职、民事侵权是跑不掉的。当务之急是给韩阿婆做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一旦认定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得另指监护人,不能再让大女儿单方把着不放。
居委这边呢?保洁派了,安保巡查也上了,区民政局报了,二女儿三女儿电话里都说“愿意照顾”——可一提到当面协商,谁都不肯进小区见大姐。居委没执法权,司法所建议邻居起诉“占用公共部位”,邻居当场炸毛:“凭什么让邻居打官司?不该公职介入吗?”
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可这出戏里,三个女儿各有各的算盘,谁都不肯先把妈接进屋。天气一天冷过一天,律师给了个两步走的法子:先临时安置,日间照料或养老院过渡,费用事后向子女追偿;同步启动监护权变更、退休金使用审计、房产交易复盘。说到底,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房产没分明白,不是把九旬老娘扔楼道的理由。
楼道再干净,也不是家。一张轮椅困住的不只是韩阿婆的身子,还有三个女儿那点算得噼啪响的良心账。当“家事”成了推诿的挡箭牌,法律该出手时就得出手——毕竟,谁都有老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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