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6年,租房14年。10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近700万夫妻共同财产”案。
据潇湘晨报、海报新闻,丈夫在婚内给第三者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387万元的房子。原配林女士实地查看房产时说:“很痛心,这本该是属于我和孩子的。”
林女士将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但对方提交了677万余元回流流水,林女士又难以证明资金来源,一审驳回其诉请。
她提起上诉,二审于10月22日开庭。法官要求,限第三者5日内提交还款前一个月的流水。
林女士流泪讲述,她曾向丈夫跪下,希望他能提供给第三者转账的证据或流水,并说追回的钱自己不要、全都给孩子,却遭到冷漠拒绝。
16年的婚姻,14年的租房,一套全款房落在别人名下。她想要的,不过是一份能拿到法庭上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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