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兄弟俩各自偷装定位跟踪同一女子##女子被兄弟俩双重跟踪获赔16万#】近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同一辆车被亲兄弟各自偷偷装上定位设备,二人却互不知情,上演了一出双重跟踪的闹剧。“我总感觉自己被人跟踪了!”2025年12月,周女士怀着不安的心情来到派出所报警。她发现自己的行踪时常被同事高某甲精准掌握,翻看车辆停放区域的监控后,看到高某甲的弟弟高某乙深夜蹲在车旁,弯腰对着车辆底盘摆弄,行为十分可疑。周女士怀疑是高某甲指使弟弟给自己安装了跟踪设备。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将高某甲抓获。讯问过程中,高某甲先是承认让弟弟帮忙安装GPS,之后又矢口否认,前后矛盾的口供,让办案人员一度以为这是一起兄弟联手的共同犯罪。随着高某乙被传唤到案,案件迎来戏剧性反转。高某乙交代,自己确实在周女士车上装过GPS,但这件事哥哥完全不知情,两人事前没有商量过。原来哥哥高某甲出于私人感情纠葛,对周女士的社交往来心生猜忌,将网购定位器偷偷安装在车上,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对方行踪,甚至还花钱雇出租车尾随对方车辆。而弟弟高某乙听说周女士疑似把单位客户介绍到别处,为核实线索,他也自行网购GPS,趁夜色悄悄安装到同一辆车的底盘隐蔽位置。两个人动机不一样,却不约而同用上了同一种违法手段。2026年4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象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调取了兄弟二人网购记录、定位软件登录日志、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材料比对核实,两套定位器品牌、购买时间、登录账号全部不一样,兄弟之间也没有商量谋划的沟通记录。高某甲那句“叫弟弟帮忙安装”,是被讯问时情急之下随口编造的谎言。至此检察机关认定,二人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合意,需要各自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经逐条甄别核算,认定高某甲获取有效行踪轨迹400余条,高某乙获取100余条。案发后,兄弟二人幡然悔悟,共同赔偿周女士16万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结合全案情节,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高某甲依法提起公诉,5月25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8月14日,该院对高某乙作不起诉处理,同月28日,依法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列明违法事实与法律依据,建议对高某乙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乙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via.宁波晚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