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就能随便拍吗#】 “不管偷拍者是什么身份、什么心态、什么目的,都无法改变这类行为不尊重他人、侵犯他人隐私的本质。”10月21日,乒乓球运动员樊振东发文直面机场偷拍争议,核心问题直指: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就可以被随意拍摄吗?部分人心里有一个误区:机场是公共区域,我只是偶遇拍一拍,照片不对外发布,也不靠这个赚钱,肯定不算侵权。但律师明确指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只是有限让渡,绝非完全放弃。赛场之上、公开赛事和商业活动,属于公众可以关注的范畴;但赛场之外,运动员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权。即便拍摄地点在机场等公共场所,只要是未经许可尾随围堵、近距离持续偷拍,哪怕素材不发布、不营利,这种持续滋扰的行为,也有可能侵犯隐私权。#偷拍就是侵权别拿热爱当幌子##樊振东2014年青奥会决赛回顾#(作者 张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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