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3月19日,北京,原军统系统少将周养浩获得特赦。那一年,他已经69岁。与他一同走出战犯管理所的,有黄维、文强等人。有人选择留在大陆,有人准备回乡,周养浩却执意前往台湾,似乎仍相信旧日主子会替他安排归宿。
这件事的结局很冷。蒋介石于1975年4月5日因病去世,台湾方面没有接纳这批人。周养浩等人在香港滞留一百多天,去留两难。11月12日,他离开香港前往美国,此后再未回到故土。
周养浩为什么如此坚持?答案,或许藏在他早年的经历里。他原名周文豪,浙江江山人,与戴笠、毛人凤有同乡关系。1941年冬,他出任军统局息烽监狱主任后改名“周养浩”,取“养吾浩然之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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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很雅,行事却相反。
息烽监狱并非普通看守场所。抗战时期,这里关押过大批政治犯、地下工作人员和被军统怀疑的人,最多时人数超过千人。周养浩掌权以后,监狱既是关押人员的地方,也成了军统系统获取钱财、进行审讯和施加控制的工具。
幸存者李任夫后来在回忆材料中写道,监狱里常见毒打,水火刑、电刑、辣椒水、针刺指甲等手段也曾被使用。他提到,自己见过十多名囚徒指甲脱落,遭受电刑的人则出现神志失常、不能进食等情况。
这些记述未必能覆盖全部事实,却与多名相关人员留下的材料相互印证。尤其是息烽监狱中那些长期关押、突然失踪或被秘密处置的人,构成了周养浩统治方式的阴影。
枪决也被分成所谓“快板”和“慢板”。前者尽快结束生命,后者则先伤四肢,再击中要害。据说,家属若能设法拿出钱,才可能让人少受一些折磨。这样的说法听来残酷,却说明权力一旦失去约束,连死亡都可能被拿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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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女囚在周养浩眼中同样具有两种价值。一种是劳动力,搓麻绳、做衣服,供监狱使用或拿到外面售卖;另一种则被当成满足权势人物私欲的对象。
女监原来与男监相邻,囚徒放风时还能隔墙传递消息。周养浩担心消息流通,便在自己办公室后面的山坡上另建女监。位置一变,女囚与管理者之间的距离更近,也让他更容易以“单独谈话”为名召见她们。
这四个字,成了许多女囚恐惧的来源。
当时女监里既有女工、官宦家属,也有军统内部人员,人数更多的则是被捕的革命者。李任夫回忆,有些女囚被叫去后,长期处在精神压迫之中。她们担心的并不是普通审讯,而是无法拒绝的威胁和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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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养浩还承担过替戴笠物色女性的差事。李任夫记述,萧明、夏文秀在白公馆洗衣时被戴笠注意,随后被带往歌乐山一处住所,数日未归。后来,这些被权势人物抛弃的女子,又被送回监狱收押。
邹志英的经历更能说明问题。她曾是军统训练班学员,因不满戴笠对待自己的方式而闹到军统局,随后遭到拘押。她精神受到刺激后被转送息烽,周养浩一度给她安排独院,甚至不限制行动。
邹志英常在院外斥骂戴笠。有人提醒周养浩后,他起初不敢插手,后来迫于上级压力,才把院门锁上。一个监狱主任,面对失势者尚且小心翼翼,面对普通女囚却敢于肆意施压,足见他并非真正掌握独立权力,只是在强权体系中对弱者格外凶狠。
李任夫还记述,一名出身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的女囚,因拒绝周养浩的纠缠而遭到报复。她把所见所闻告诉李任夫,事情传开后,周养浩恼羞成怒,竟将李任夫当众杖打一百,并加戴脚镣、罚吃盐水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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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奉命办事。”
这是周养浩后来为自己开脱时常用的说法。沈醉曾评价他精于辞令,交代问题时总把责任推向上级。可是,奉命并不能解释所有事情,更不能替私人施暴、敛财和报复承担责任。
他的部下和同僚后来交代,周养浩在重庆任职期间,也曾参与处置地下工作人员;在息烽监狱任主任时,罗世文、车耀先等人被杀,另有多人遭到秘密杀害。具体责任或有层级之分,但周养浩长期控制监狱、直接参与审讯和惩罚,是无法轻易绕开的事实。
特赦并不等于历史责任被抹去。周养浩离开香港时,或许还期待旧日关系能够替他打开一扇门。遗憾的是,那扇门最终没有打开。对曾经受害者的家属而言,息烽监狱留下的并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批至今无法轻描淡写的生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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