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廉秀云,今年四十一,河南周口下面一个村的人,我们村姓陈的多,我嫁的是本村的陈姓人家,丈夫陈继根。我从二十三岁嫁过来,到今年整整十八年。我离婚了,可我没走,我还住在这个村里。这十八年我在这个村,种着三亩地,养着两个孩子,还带着一个五亩的大棚。
我今天要讲的是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的事,一桩一桩,都是关于那个红本子——我的户口本。
先说我怎么嫁进这个村的。
2006年,我二十三,县城的一个裁缝,在镇上开铺子给人做衣服。陈继根是村里人,在镇上跑运输,开一辆三轮车。我们是在集上认识的,后来他托人来说媒。我娘家人不看好,说陈家条件一般。我自己愿意,我说继根老实。就这样,2007年正月,我嫁过来。嫁过来以后,我的户口从娘家村迁到了这个村,签了宅基地和承包地,我成了这个村的人。
我这十八年,是这么过的。
头三年,在家。第三个年生了大女儿,第六个年生了小儿子。孩子三岁到十岁那几年,我在村里种地,三亩地,种麦子、种玉米,一年落个五千来块。后来镇上大棚菜起来了,2016年我借了点钱,跟着村里的几个女人一起搭了个大棚,五亩,种黄瓜、西红柿。那年挣了一万八,是我自己挣的第一笔像样的钱。
从2018年开始,大棚一年能挣三四万,我又包了别人的两亩地。我这双手,一年四季在地里,冬天在棚里摘黄瓜,手冻得开裂,夏天在大棚里四十度,像蒸笼。
我这十八年,把两个孩子养大,把三亩地种熟,把五亩大棚经营起来。我没有把这个家当成“陈家”的家,我把它当成我的家。村里人怎么叫我?叫我“继根家的”。我这十八年,是被叫“继根家的”,我自己很少被叫名字。
陈继根这个人,老实是老实,可是从2019年开始,他变了。
跑运输不挣钱了,他就开始在家里闲着,喝酒,打牌,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地里的活,他不干了,大棚,他不进。他喝醉了骂人,骂我,骂孩子。我劝过他,我说:继根,你出去找个活干,一个月两三千也比在家强。他说:我一个大男人,你让我去给人打工?
2021年冬天,他喝多了,推了我一把,我磕在门框上,胳膊缝了五针。
我就从那时候开始,心里有了想法。
2022年,我跟他提离婚。他不肯,拖了一年多,中间吵了无数回,他家里人也过来说和。我2023年3月起诉,同年8月,法院判离。判决书上写着:两个孩子一个归我,一个归他,房子归他,我分得大棚和部分补偿。
孩子,大女儿那年上高一,跟着我;小儿子,初中,跟着他,但平时也跟着我吃。大棚归我,这是我这几年自己挣、自己还债弄起来的。
离婚以后,我没有走。为什么没走?三个原因。
第一,大棚在那儿,我走了,棚就废了。这个棚是我的命根子。
第二,两个孩子在这个村,我不能撇下大的走,小的虽然归他爸,也天天回家吃饭。
第三,我没地方去。我娘家那边,我娘的房子早就分了,我哥一家住着,我回去也是借住。
我就在村里租了一间小屋,一个月三百块,就在大棚边上。我天天进棚,日子还是那个日子,只是晚上回自己的小屋。
离婚不离村,在村里是个稀罕事。街上有人在我背后嘀咕,说我不检点,说我赖着不走。我不理。我心里明白,我在这儿,一亩地,一个棚,两个孩子,这是我的日子。
然后,就是去年十二月的事。
那天是十二月十七号,天冷。陈继根喝了酒,来到我的小屋门口,把一摞纸拍在我的门上。他说:廉秀云,我告诉你,你户口迁走。
我拿起来一看,是村里开的“户口迁出通知单”。他说:你跟我离了婚,你在这个村,算个啥?村主任都说了,离了婚就不是陈家人,户口得迁。
我说:我户口在这十八年,我在这儿种地,我有承包合同,我迁到哪儿去?
他说:你回你娘家去。
我说:我娘家村的承包地早就分完了,我回去,地没有了。
他说:那我不管,反正你户口得迁。你不迁,我这边分地、分红都受影响,明年村里分宅基地,你还占着名额。
第二天,我拿了那张单子,去了村委会。
村主任姓陈,叫陈天顺,六十来岁,在村里当了十几年主任。我把单子放在他桌上,我说:陈主任,这个单子是你开的?
他抽着烟,说:是我开的,你这是正常的程序。你跟我们村的人离了婚,按规矩,你就不是我们村的人了,户口应该迁回原籍。
我说:陈主任,我在这村十八年。我嫁过来的时候,户口迁进来的,地也给了,我在这村有承包地,有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我现在离婚,法院判的大棚还在村里,我孩子也在这儿上学。你说我不是这个村的人,我这些算什么?
他把烟按了,说了一句让我心凉的话:秀云,你也别怪我说话难听。离了婚,你就不是陈家人了。农村的事,你清楚,村里的规矩就是这样。
我说:那我的地呢?
他说:地是集体的,你是离婚的了,地的事,回头村里研究。
我那天从村委会出来,外面刮着风,我在那条土路上站了很久。
我回去了以后,坐在大棚里,坐了一晚上。我想了很多。我想我十八年,在这个村,种地、养孩子、交公粮、交合作医疗、开会、扫雪、给村里人做衣服。我在这个村盖了个棚,我养了两个孩子,我把我这十八年,种进了这块地里。
我第二天早上,给我在县城做老师的表妹打了电话。我说:妹,我问一下,离婚的女的,户口得迁走吗?
她说:姐,你等等,我帮你问。
她问了,她给我回话,讲了三句,我记了下来:
第一句,户口迁不迁,是本人的事。离婚了,户口不是必须迁走,你可以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出,你自己决定。村里没有权力拿“离婚”两个字,就把你的户口赶出去。
第二句,农村集体的事,要看你的承包地。你在这个村有承包地,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你离婚了,承包权是受保护的土地承包权不因婚姻变化而丧失。这个有明确的法律。
第三句,你那个大棚,是你们离婚协议里归你的,你的经营权和收益受法律保护。
我表妹还说:姐,你把你的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承包合同、你和孩子的户口本,全部找出来。这些是你的证据。
我把这些东西找出来,放在一个铁皮箱里。我一件一件看:2007年的结婚证;这几年的承包合同,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这五年大棚的收据;孩子的学籍证明。
我拿着这些东西,第二次去了村委会。这一次我不是一个人去的,我把县里妇联的一个同志请来了——她是县妇联下乡宣讲的时候认识的,我给她打了电话,讲了情况,她说她过来看看。
这一次,我把铁皮箱放在陈主任桌上。
我说:陈主任,我不是来求你的。我是来问一句话。
他抬头看我。
我说:我在这个村种了十八年地,养了十八年的家,还是个孩子的妈。你跟我说,我不是陈家人,那我问你:我这十八年的公粮,是谁交的?我这十八年的合作医疗,是谁交的?我这五亩的大棚,是谁盖的?
他抽着烟,不说话。
我说:我离了婚,我不姓陈,可是我这十八年种的这块地,不姓陈,它姓国。你告诉我,我迁了户口,这个村的承包地,我还能不能种?
县妇联的同志在这个时候,说了一句话:陈主任,按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农村妇女的承包权益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变化而丧失,离婚以后土地还在你村里,还在这个村里种,她的户口留不留、迁不迁,是她自己的意愿。你这个通知单,不符合规定。
陈主任的脸很不好看。他说:我这也是按村里的惯例。
那个妇联同志说:陈主任,惯例不能大过法。
那天,那个单子作废了。
我从村委会出来,走到我那个大棚边上,坐在棚口的砖头上,把手在腿上擦了擦,擦了半天的泥土,才想起来,我这一双在棚里冻裂的手,刚刚把一个“惯例”给撑回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事在村里不是小事。那天跟着我去妇联的那个女人,她是隔壁村的,也离婚了,跟我一样,也有人说她得迁户口。她说:秀云,我今天是来看看你的,也是来看看我自己的。
我这一件事,办了三个月,办成了。这三个月里,我找过村主任三次,找过镇里两回,县妇联一回。我这个人不识字不多,其实我初中毕业,可是文件上的话,我是看不懂的。是我表妹一句一句给我讲的。
这三个月,我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第一,村里的“规矩”,有很多是旧习惯,不是法律。旧习惯不一定伤人,可它一旦被人拿来当枪使,你不懂法,就只能吃亏。
第二,对我们这种女人,别怕吵。你要吵得有理,吵得有据,往上有妇联,有法院,别觉得丢人,丢人的不是你。
第三,也是最要紧的:女人手里,得有自己的东西。我离婚,我能留下来,是我这五年自己盖起来的大棚。要是我这十八年就在家带孩子,什么都没有,我早就被人家赶走了。一个女人的“底气”,不是她男人的心,是她自己手里的本事和账。
今年春天,我那五亩棚的西红柿卖了四万二。我拿到钱,我给两个孩子各买了件新衣服。我在自己的小屋里,把那本户口本拿出来看了看。户口本上,我的名字还在这个村,还是“户主:陈天顺家的”——不是,我改了,我现在是一个独立的户。
我一个四十一岁的女人,离了婚,带着两个孩子,在这个村里种着五亩大棚。我现在走在村里,有人叫我的名字了:秀云。以前是“谁家的”,现在我是我自己。
户口本上那个名字,是我自己守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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