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国际机场的安检通道,2011年7月23日。
一个中年男人被两名加拿大警官夹在中间,手里拎着一只不大的旅行袋。他穿着一件深色夹克,头发比十二年前稀疏了不少,鬓角已经全白。脚步不算慢,但也没有多少力气,像是走了很远的路终于不想再走了。
有记者在通道外举着相机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头。
飞机起飞后,他坐在靠窗的位置,把遮光板拉下来,一路没有怎么说话。航班号、座位号、机型,后来在新闻里被反复播报,但那个人的脸始终没有出现在镜头里。直到飞机降落在北京首都机场,舱门打开,他才站起来,跟着押解人员往外走。停机坪上等着的是中国警方的人,还有一副手铐。
这一天距离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试图面见朱镕基,过去了十三年。
距离他连夜从厦门出逃,过去了十二年。
距离远华集团正式成立,过去了十七年。
时间往回倒。
一九五八年,福建晋江。
赖昌星出生在一个普通农家。晋江那地方,靠海,地少,人多,种田不如跑生意。当地人祖祖辈辈有闯南洋的传统,赖昌星没赶上闯南洋的年头,赶上了另一个时代。他书读得不多,十几岁就在社会上混,卖过东西,打过零工,做过各种能赚钱的小买卖。
八十年代,他去了香港。那时候去香港的内地人,大多走的是亲戚关系或者特殊渠道。赖昌星在香港待了几年,做生意,攒了一些钱,也攒了一些关系。九十年代初,他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在厦门落了脚。
那是一九九一年。
厦门当时是特区,全中国的目光都盯着这里的政策红利。港商身份在内地很吃香,地方上欢迎投资,欢迎项目,欢迎一切能带来税收和就业的东西。赖昌星在厦门先是做了一些小项目,很快发现了一个更赚钱的领域:进口贸易。
准确地说,是进口贸易的灰色地带。
九十年代的中国,对外汇和关税的控制很严格。进口商品要批文,要配额,要报关,要缴税。关税加上增值税,很多商品的进口成本翻了一倍还多。但国内市场缺这些东西,价格高得离谱。谁能把货运进来,谁就能赚到别人想都想不到的利润。
走私,就是这么开始的。
一开始是小打小闹。几条船,几批货,趁着监管不严的缝隙偷偷摸摸进来。后来路子熟了,胆子大了,规模就上去了。成品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什么紧俏走私什么。从几条船到几十条船,从几千万到几个亿,从几个亿到几十个亿。
一九九四年,远华集团正式成立。赖昌星任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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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集团的注册信息看起来干干净净。经营范围是进出口贸易、化工原料、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办公地点在厦门市区,员工上百号人,有前台,有财务,有业务部,有会议室,挂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从任何角度上看,这都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
但真正让远华赚到钱的,是那套藏在合法外衣下面的走私网络。
赖昌星搭建了一个相当复杂的操作体系。船从境外装货,开到近海不直接进港,在外海过驳到小型船只,分散运到福建沿海各个小码头。这些码头分布在偏僻的渔港、私人修的简易泊位上,白天安安静静,晚上灯火通明。油罐车、货车排着队等在岸边,货一上岸就装车拉走,天亮之前已经散到全省各地。
海关那边怎么过关?
这就是关键了。
远华的货,在海关的记录里,是不存在的。报关单上没有,船舶进出港记录上没有,货物流向追踪系统里也找不到。因为这些货压根就没走报关的程序。这叫绕关走私,是走私手法里最直接也最危险的一种。
但再危险的手法,只要有人配合,就能一直玩下去。
赖昌星在厦门建了一栋楼。红色的外墙,七层高,外面看着普普通通,里面装修得极为讲究。一楼是接待厅,二楼是餐厅包间,三楼是KTV,四楼是桑拿按摩,五楼以上是客房。七楼不对普通人开放,只有极少数人能上去。
这栋楼在厦门很有名,大家都知道是赖老板的会所,但普通人进不去。能进去的,都是远华需要打交道的人。海关的、港务的、公安的、税务的,各个要害部门的关键岗位上,都有人在这栋楼里吃过饭、喝过酒、唱过歌、上过楼。
红楼里发生的那些事,后来被专案组一页一页查清楚。哪年哪月哪日,谁来了,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待了多久,带了什么东西走。每一笔都有记录,每一笔都有证人。赖昌星做事极为细致,他手下的团队把每一个接待对象的信息都整理成档案,从口味偏好到家庭情况,事无巨细。
这套体系运作起来之后,远华的货在厦门各口岸几乎是畅通无阻。海关查不查、查到什么程度、罚款罚多少,赖昌星都能提前知道,甚至能够影响。到一九九七年前后,远华的走私规模达到了顶峰。专案组后来的统计数字是:涉案走私货物价值五百三十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三百亿元。
三百亿,在一九九八年是什么概念?
那一年全国税收增收的目标是一千亿元。三百亿,相当于全国税收增收目标的三成。也就是说,远华一家走私集团偷逃的税款,顶得上全国十分之一以上的税收增收缺口。
这不是一个企业家的问题,这是一个财政问题。
一九九八年春天,北京。
国务院面临的压力很大。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正在扩散,外贸出口受到严重影响,国内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财政增收的困难摆在桌面上,税收任务完成得相当吃力。国务院提出确保全国税收增收一千亿元的硬指标,这个数字后来是完成了,但在上半年推进得并不顺利。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条口信从厦门方向传进了北京。
带话的人身份在不同材料里有不同说法,有说是香港商人,有说是福建方面的官员,有说是通过某个中间人转了几道手才递进去的。口信的内容很简短:厦门远华集团的赖昌星,想求见朱镕基总理一面,愿意捐出一笔巨资支持国家建设,数额可以谈。
后面还有半句话,是这整件事的核心:希望换一个平安。
这笔交易的本质,是把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折算成一笔捐款,用钱买一张不再追究的通行证。赖昌星在厦门这些年,见过太多类似的操作。企业出了事,罚款可以谈;项目违规了,补办手续可以解决;账目有问题,找对人就能消化掉。在他的经验里,没有什么是钱摆不平的。
他大概算过一笔账:与其让风险继续发酵,不如主动出手,一次性付一笔足够大的钱,把可能的追究变成一笔两清的交易。捐款的名义很好听,支持国家建设,听起来冠冕堂皇。只要对方接了这个话,后续的事情就可以私下商量。
他忽略了一件事。
他面对的,不是一个需要靠他的捐款来完成财政指标的地方政府,而是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的答复传回厦门的时候,只有一句话。
大意是:先把税补上再说。
这句话很短。但它把赖昌星精心设计的整个方案,从根子上拆掉了。
捐款是自愿的,是可以署名的,是可以上新闻的,是可以换取政策优惠和政治礼遇的。补税是法定的,是带滞纳金的,是对应着已经发生的违法事实的。这两笔账,性质完全不同。朱镕基的回应,等于当面告诉赖昌星:你可以捐,但捐多少都不影响你先补上你偷逃的税款。
这一句话,把问题的性质从“私人之间的交易”转回了“国家税法的执行”。对一个把全部筹码押在关系网上的商人来说,这个转向是致命的。
他所有的资源,都用来维系关系。他的关系网覆盖了厦门海关、公安、港务、税务等多个系统,甚至延伸到了福建省一级。但这些关系的层级,最高也就到那里了。再往上,他没有路子,也没有筹码。这一次,对方把门关上了。
补税的数字是三百亿。
赖昌星拿不出来。即便把远华集团的全部资产变现,也远远不够这个数字。他之所以还敢开口提捐款,恰恰是因为他默认这笔账不会被真的清算。他赌的是对方会跟他谈一个象征性的数字,一个他能承受的、可以私下结清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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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的回应,把这个可能性彻底堵死了。
从一九九八年春天到一九九九年八月,赖昌星有大约一年半的时间来做善后。
这一年半里,他做了几件事。
第一件,是继续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北京的态度。他需要确认,补税那句话到底是一时的表态,还是已经定下来的调子。他找了很多人,问了很多关系,得到的反馈越来越不乐观。
第二件,是开始处理手上的账目和资产。远华集团那些年的进出账目,牵涉的人太多,涉及的面太广。他安排人清理了一部分资料,转移了一部分资金,把一些关键证据处理掉。
第三件,是安排家人的去向。他的妻子曾明娜带着孩子先去了香港,后来又去了加拿大。他自己留在厦门,继续处理收尾的事情。
一九九九年四月,专案组进驻厦门。
代号“4·20”。由中央纪委、海关总署、公安部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这个专案组的规格很高,直接对中央负责,不经过福建省和厦门市的任何环节。这意味着,赖昌星过去十年经营的那些关系,在专案组面前全部失效了。专案组不看他请谁吃过饭,不看他跟谁打过牌,不看他在红楼里接待过什么人。专案组只看账本,只看报关单,只看银行流水。
赖昌星知道,这次不一样了。
他召集亲信开了最后一次会。会上说了什么,后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忆。可以确认的是,那次会之后,远华集团的核心团队开始分散,有人被安排去了境外,有人留下来处理后续事务。赖昌星本人则在做最后的准备。
一九九九年八月,他从厦门出逃。
路线是先到香港,再从香港飞加拿大。他走得很急,很多东西来不及带走。但他在温哥华落地之后,很快住进了一栋豪宅,并且通过律师对外发声,声称自己是无辜的,是被人陷害的。
加拿大这个选择,是经过考虑的。
加拿大的难民申请程序比较完备,一旦提出申请,遣返就必须进入漫长的司法审查。听证、裁决、上诉、再上诉,一轮程序走下来,至少是几年。对一个已经被国内盯上的人来说,时间本身就是最宝贵的资产。他需要的就是时间。
他申请了难民身份。
理由是回国会遭受迫害。
这个理由在法律程序上是可以成立的,加拿大法院审查的是遣返行为本身是否符合加拿大法律和国际义务,而不是远华走私案的事实是否成立。也就是说,赖昌星真正利用的,不是他无罪的证据,而是两个国家之间司法程序的缝隙。
中方的态度始终一致:远华案是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不是政治案件。外交部多次表态要求加方尽快遣返,两国政府就此进行了多轮交涉。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十二年。
十二年里,赖昌星住在温哥华的豪宅里,但日子并不好过。他行动受限,随时面临被遣返的可能。他的妻子曾明娜后来带着孩子回国了,他一个人留在温哥华继续打官司。律师费、生活费、各种开销,像流水一样花出去。他在厦门的资产早已被冻结,远华集团的产业被依法查处,他在国内的影响力归零。
他成了一个没有根的人。
在温哥华,他不能做生意,不能公开活动,不能离开加拿大。每天的生活就是等律师电话,等法院通知,等下一次听证会的日期。有记者拍到过他在超市买东西的照片,推着购物车,低着头,跟普通的中年男人没什么区别。
二零一一年七月,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了他的暂缓遣返申请。法律通道彻底关闭。七月二十三日,他被押上飞往北京的航班。
回到国内之后,案子很快进入司法程序。
二零一二年四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案。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走私成品油、汽车、香烟等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法庭上,赖昌星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他的辩护律师做了罪轻辩护,但面对专案组查清的大量证据,辩护空间很小。那些账本、报关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把远华集团那些年的走私操作还原得清清楚楚。
五月十八日,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他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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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九九八年春天托人带话,到二零一二年夏天法庭宣判,十四年。
这十四年里,赖昌星从厦门呼风唤雨的赖老板,变成了温哥华法庭上的难民申请人,再变成厦门看守所里的在押嫌犯。他当年想用一笔捐款换平安的那个方案,最终被证明是一条死路。朱镕基那句“先把税补上”,看似只是一句程序性的回应,实际上是一道分水岭。它把赖昌星从“可以谈”的位置上推了下来,推到了“没得谈”的境地。
补税三百亿,他补不起。不补税,就没有平安。这两条路都走不通,剩下的就只有一条:跑。
他跑了十二年,最后还是回来了。
远华案之后,海关系统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缉私警察队伍组建起来,走私打击从行政处罚转向刑事追诉。报关流程电子化,货物进出港全程留痕,风险布控自动报警。当年那种手写报关单、人工盖章、领导打招呼就放行的日子,逐渐成了历史。
红楼被拆了。原址上建了新的建筑,跟远华没有任何关系。偶尔有老厦门人路过,会跟身边的人说一句,那块地以前是赖昌星的楼。听的人大多没什么反应,年轻人甚至不知道赖昌星是谁。
但有些人记得。
那些在远华案中被查处的干部,那些因为走私而失去正常经营机会的守法企业,那些被偷逃税款影响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那些在专案组进驻厦门之后连夜被叫去谈话的人。他们记得。
赖昌星在法庭上说过一些话,大意是认罪服法。他没有再提当年托人求见的事,也没有再提捐款换平安的方案。那些话留在了九十年代的档案里,跟远华集团的账本一起,被封存起来。
只有那句话还在传:先把税补上。
短短五个字,把一个商人十几年经营的关系网、几千万打点的各路神仙、几百亿走私积累的财富,全部挡在了门外。它不是一句狠话,也不是一句气话。它是一个国家在财政最紧张的时候,对税法底线的一次明确表态。
赖昌星没有听懂这句话的分量。他以为那是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起点。他错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的那个航班,从温哥华起飞的时候,他大概已经明白了。十二年前他选择跑,是因为他觉得还有退路。十二年后他被押回来,是因为退路早就没了。
飞机落地的那一刻,舷窗外是北京夏天的黄昏。停机坪上的灯光亮起来,照着那副等了十二年的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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