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欠35万,开庭我只说了一句话,原告当场脸色大变
收到法院传票那天,我正蹲在出租屋里吃泡面。
原告是我前女友的爹,说我借了他35万做生意,还拿出了有我签名和手印的借条。
开庭时他律师咄咄逼人,我全程一言不发。
直到法官问我有什么要说的,我才慢悠悠站起来——
“法官,借条上写的借款日期是2020年4月31日。
我想请教原告,4月31号是哪一天?”
赵海的脸色刷地白了,像被人抽干了血。
我叫陈浩,二十八岁,北漂第五年,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设计,月薪八千,扣完五险一金和房租,剩下的钱够我每天吃两顿黄焖鸡米饭,偶尔加个卤蛋。
2023年10月12号下午,我正蹲在出租屋那张吱嘎乱响的折叠桌前嗦老坛酸菜面,手机响了。陌生号码,归属地显示北京。我以为是快递,接起来:“放门口就行。”
对面沉默两秒,传来一个公事公办的男声:“请问是陈浩吗?这里是海淀区人民法院,有你一份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请提供一下收件地址。”
我差点把嘴里的面喷到墙上。
“啥玩意儿?法院?我犯什么事了?”
“民事案件,原告赵海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涉案金额三十五万元。具体材料寄给你自己看。”
挂了电话,我赶紧给前女友赵小雅发微信。红色感叹号——她半年前把我拉黑了。
得,明白了。原告赵海,正是赵小雅她爹。
我跟赵小雅处了两年对象,从2019年底到2022年夏天。她爸赵海,五十多岁,早年倒腾建材发了笔小财,在通州有两套房,自我感觉特良好。第一次上门吃饭,他拍着我肩膀说:“小陈啊,北京户口有吗?没有啊?那房子首付凑得出来不?凑不出来?啧,年轻人要努力啊。”那语气,跟扶贫干部下乡视察似的。
后来我跟小雅分手,原因是她劈腿了一个开保时捷的。分手那天她特坦诚:“陈浩你人挺好,就是太穷了。我爸说了,嫁给你以后连学区房都买不起,孩子得输在起跑线上。”我回了一句:“那你找保时捷去吧,我确实买不起起跑线,但我起码不用跑着绿帽子。”
拉黑,删除,江湖不见。
我以为这辈子跟赵家再没瓜葛了,结果人家直接给我送法院传票来了。
三天后,顺丰小哥扔过来一个EMS文件袋。拆开一看,起诉状写得有鼻子有眼:说我在2020年4月借了赵海三十五万现金用于“生意周转”,约定三个月后归还,至今分文未还。证据清单里附着一张借条复印件——白纸黑字,上面写着“今借到赵海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用于生意周转,借款人:陈浩,2020年4月31日。”底下还有个红手印,旁边签了我名字。
我盯着那个日期看了足足半分钟。
2020年4月31日。
2020年4月,有31号吗?
我掏出手机查日历——2020年4月,小月,一共30天。最后一天是4月30号,星期四。
乐了。
我又仔细端详那个签名。模仿得挺像,笔锋走势确实有几分我的影子,但“陈”字的右半边那竖钩,我习惯带个小弯,他写成直的了。手印就更扯了——我右手食指五年前在印刷厂打暑假工时被裁纸刀切掉一块肉,指甲盖现在都是歪的,按出来的指纹中间缺个豁口。借条上那个手印浑圆饱满,比我脸都完整。
我把复印件拍了张照,发给我大学室友、现在在律所当实习律师的王胖子。
他语音回过来,笑得直打嗝:“浩子,你这案子我接了,不收钱,赢了请我吃一个月海底捞。这他妈也太侮辱人智商了,4月31号?他咋不写13月32号呢?”
我说:“别急,我还没说最骚的。你仔细看,借条上写的是‘现金交付’。2020年4月,疫情最严重那会儿,北京所有银行网点轮班营业,大额取现得提前三天预约。他赵海一个倒腾建材的,能从哪个裤兜里掏出三十五万现金拍我脸上?我那时候连小区门都出不去,天天在家抢菜,他给我送现金?送的是连花清瘟吗?”
王胖子沉默两秒:“兄弟,你这官司能反杀,而且能杀得特别漂亮。听我的,开庭之前啥也别跟对方沟通,律师函也别发。等上了法庭,他嘚瑟完了,你再把这句话甩出来。”
我:“哪句话?”
“你就问他,4月31号是哪一天。”
开庭定在11月23号,海淀法院上地法庭。
那天我穿了件优衣库打折买的格子衬衫,头发三天没洗,胡子拉碴,拎着个帆布包就去了。赵海那边阵容豪华——他自己穿了身藏蓝西装,打了条红领带,活像乡镇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旁边坐了个戴金丝眼镜的律师,文件夹里码得整整齐齐,一看就做过PPT。
赵小雅没来。也对,这种场面她来了尴尬。
法官敲槌,核对身份,宣布案由。赵海的律师先发言,那叫一个声情并茂:“审判长,原告赵海与被告陈浩系熟人关系。2020年4月,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三十五万元现金,原告出于信任,在家中直接交付现金,被告当场出具借条并捺印。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拉黑原告联系方式。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三十五万元及逾期利息。”
说完还推了推眼镜,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
法官转向我:“被告陈浩,你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什么答辩意见?”
我站起来,诚恳地说:“审判长,我先听原告把话说完。”
法官愣了一下,没说什么,让原告继续举证。赵海那边把借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所谓“催款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都递了上去。那聊天记录明显P的——时间戳是2021年3月,可我2021年2月就把赵小雅全家微信删干净了,他发给谁去?
轮到质证环节,法官问我:“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有异议吗?”
我说:“有异议,但我先不说理由。审判长,我能问原告几个问题吗?”
法官同意。
我转向赵海,笑眯眯的:“赵叔,好久不见。我就问一个事儿——借条上写的借款日期是2020年4月31日。您帮我回忆回忆,4月31号是哪一天? 我活了二十八年,只听过4月30号,4月31号是您给日历发明的新节日吗?”
整个法庭安静了大概三秒钟。
赵海脸上的红光肉眼可见地褪下去,从脖子根开始泛白,一路白到额头,跟刷了层腻子似的。他嘴张了张,没发出声,扭头看律师。金丝眼镜律师赶紧低头翻借条原件,翻了两遍,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
“审、审判长,”律师结巴了,“这个日期可能是笔误……”
“笔误?”我掏出手机,打开日历截图递给法官助理,“审判长,2020年4月只有30天,这是常识。一份涉及三十五万元的借条,金额大小写都对得严丝合缝,偏偏日期写了个不存在的日子。您觉得这是笔误?那我再补充一个信息——借条上写明‘现金交付’。2020年4月正是北京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所有银行大额取现需要提前预约,原告如果真取了三十五万现金,请出示当时的银行取款记录。另外,借条上的手印,我申请做指纹鉴定,因为我右手食指五年前受过伤,指纹中间缺一块,按不出这么完整的圆印子。”
赵海腾地站起来了:“你胡说!那就是你签的!”
法官敲槌:“原告坐下!被告继续陈述。”
我清了清嗓子,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沓材料:“审判长,这是2020年4月的我的行程记录。当时我在河北燕郊我姥姥家过年,因为疫情封控回不了北京,社区出入证、高速检查站记录、我姥姥家村委会开的居住证明全在这儿。4月30号我还在燕郊排队做核酸,怎么回通州您家拿三十五万现金?飞回来的?”
赵海彻底慌了,额头冒汗,一个劲儿拽他律师袖子。那律师也是水货,翻来覆去就一句“日期系笔误,借款事实客观存在”,连个取款流水都拿不出来。
法官问原告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现金交付。律师吭哧半天:“证人……我们有证人。”赵海赶紧举手:“我朋友老刘亲眼看见我把钱给陈浩了!”法官问证人今天来了没,赵海说老刘在楼下等着呢。法警把人叫上来,一个秃顶大叔,眼神飘忽,问他哪天看见的,他说“大概四月底吧”。问具体几点、在哪儿、钱用什么装的,他支支吾吾:“就……就一个黑塑料袋,在赵哥家客厅。”再问陈浩当时穿什么衣服,秃顶大叔憋了半天:“好像是……蓝衬衫?”
我当天在燕郊穿的是羽绒服,零下五度做核酸,穿蓝衬衫?冻成冰棍给人当棒冰啃吗?
法官又问我:“被告对借条签名和指纹有异议,是否申请鉴定?”
我说:“申请。不过审判长,我建议先让原告当场写一遍我的名字。他既然能模仿我的签名,肯定练过。练过的字和随手写的字,笔迹鉴定一查一个准。另外,我建议调取原告赵海2020年4月的银行流水。他说给的现金,那总得有取现记录吧?总不能是自己在家开印钞厂印的。”
赵海脸色已经从白转青了。他律师凑他耳边嘀咕半天,赵海突然举手:“审判长,我……我申请撤诉。”
法官皱眉:“原告确定撤诉?”
“确定确定,可能是我记错了……日子太久,年纪大了……”赵海站起来就想溜。
法官没给他机会:“原告赵海,你当庭陈述的借款事实与借条明显矛盾,且无法提供任何交付凭证。经法庭初步审查,你涉嫌虚假诉讼。本院将依法对你处以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现在休庭。”
法槌落下,赵海腿一软,差点坐地上。他律师拎着包小跑出去追法官,嘴里喊着“审判长我们真不是故意的”。赵海站在原地,拿手指我:“陈浩你个小兔崽子,你阴我!”
我笑嘻嘻地收拾帆布包:“赵叔,这话说的。您拿假借条告我三十五万,还找了个睁眼说瞎话的证人,到底谁阴谁啊?对了,您那借条上写4月31号,我建议您下回找专业人士刻章的时候,顺便买本台历。”
后来法院出了裁定:赵海因虚假诉讼被罚款五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赵海承担。他那个证人老刘被司法拘留了三天,出来以后见着赵海就骂街。
王胖子请我吃了顿海底捞,吃到一半他举着手机乐:“浩子你看,赵海他律师朋友圈把‘精办民间借贷’那条置顶删了,改成‘专业代理离婚纠纷’了。”
我涮了片毛肚,感慨万千。
所以说,各位朋友,借条这东西,造假也要讲基本法。你编个2020年4月31号,等于写“我在火星上借给奥特曼三十五万”——法院能信吗?
至于我?现在我逢人就说:“我陈浩,二十八岁,平生唯一一次当被告,靠一句话让原告当场撤诉。那句话值三十五万。”
朋友们问哪句话。
我说:“4月31号,你咋不写星期八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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