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静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成都公安交管部门结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市全域持续加大“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查严处扰乱居民生活秩序、破坏公共交通秩序的行为。
修车店老板深夜炸街
依法拘留5日!
2026年10月13日凌晨2时许,成都公安交管五分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反映在成华区人民塘路沿线,有摩托车深夜飙车炸街。接到举报后,分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锁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郭某某,并依法传唤至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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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郭某某在成华区人民塘路经营一家修车店,主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维修业务。10月13日02时06分至02时23分,与朋友聚会结束的郭某某驾驶川A***C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人民塘路、人民塘东一路等路段行驶。为追求刺激,郭某某刻意猛轰油门制造巨大噪音,在道路上飙车,其行为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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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在公共道路上实施“飙车炸街”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某作出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深夜“飙车炸街”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严查摩托车轰鸣炸街、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指超速、竞速、蛇行穿梭等危险驾驶行为。
“炸街”:指通过非法改装车辆(排气管、消音器、进气口等),人为制造超出正常标准的轰鸣声,故意让引擎“怒吼”、排气管“放炮”,以吸引眼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规开展非法改装业务的门店,将联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市民朋友们,如果发现机动车“飙车炸街”噪音扰民行为,可以通过多个举报平台,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接举报和反映。
渠道一:
拨打962122成都交警服务热线,直接进行电话举报。
渠道二:
道路不是赛场,静夜无需噪音。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非法改装、杜绝“飙车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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