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中岩(原证券简称中化岩土,证券代码002542)10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相关诉讼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本次涉案金额合计约1306.69万元。由于该项目涉及恒大相关业务,后续收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诉讼的源头可追溯至2025年5月14日,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1320.31万元及对应利息,同时确认公司可就对应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并由被告承担案件相关诉讼、保全、担保及律师费用。当时依据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规模,该案件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因此未单独对外披露。
2025年10月26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仅支持被告向上海远方支付工程款814.66万元及对应利息,同时确认上海远方在该工程款范围内对湛江恒大外滩项目首期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了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上海远方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上诉期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6年10月21日,二审法院出具终审判决书,对一审判决内容作出部分调整,最终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划分。
本次二审判决的核心内容如下:
判决条款 具体内容 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 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上海远方支付工程款8146594.88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该工程款为基数,自2021年6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 确认上海远方在上述8146594.88元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湛江恒大外滩项目首期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 驳回上海远方其他诉讼请求的条款予以撤销 新增给付义务 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上海远方支付赶工奖4920339.34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该赶工奖金额为基数,自2021年6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划分 一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01018.64元,其中99976.78元由湛江市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剩余1041.86元由上海远方负担
公司同时披露,自2026年10月22日披露上一份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1项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187.52万元。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涉恒大项目的判决对应的款项收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所有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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