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行云科技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针对前高管肖四清的相关诉讼中获得胜诉,法院判决肖四清限期返还子公司相关证照物品并停止侵害子公司权益的行为。目前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诉讼的原告为行云科技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肖四清。案件的核心背景可追溯至2025年行云科技完成内部治理调整的系列动作:2025年10月行云科技公告全面接管资产、业务等核心事项,要求第六届董事会及前实控人、原高管移交全部资料、印章与证照;同年10月29日,有棵树科技作出股东会决议,免去肖四清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沈晓炜接任相关职务,2025年11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此后肖四清在被免除职务后仍使用有棵树科技公章、以原法定代表人名义开展活动,有棵树科技遂于2025年11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肖四清在职务被免除后,仍持有并使用有棵树科技的相关印鉴,以原法定代表人名义从事活动,已损害子公司合法权益,据此作出三项判决内容。
判决项序号 判决具体内容 1 被告肖四清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账册以及公司对外经营合同等属于公司所有的文件及物品 2 被告肖四清需立即停止使用有棵树科技营业执照、各类印鉴的侵害行为,同时停止以有棵树科技原法定代表人身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办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变更或注销手续 3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肖四清负担
行云科技同时披露了截至公告日的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情况,相关事项涉及总金额约670.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3%,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行云科技方面表示,本次一审判决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实现证照、印章的规范管理,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同时提示,目前判决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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