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4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长安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记录将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监管文件显示,此次涉事的违规事实为长安期货山东分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相关支出通过其他费用项目予以报销,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要求。
依据对应法规的第十八条规定,山东证监局最终作出对该分公司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决定。同时,决定书明确告知了相关救济权利:若长安期货山东分公司对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监管措施的具体相关信息如下:
涉事主体 违规事实 监管措施 作出监管决定日期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向客户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项目予以报销,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26年10月14日
据了解,廉洁从业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合规运营的核心要求之一,监管部门此次针对费用列支不规范、变相向客户赠礼的行为作出监管警示,也体现了辖区监管层对期货经营机构日常运营合规性的常态化从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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