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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念保善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台州海事局依据相关海事管理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将对涉事船长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广大航运从业者敲响了航行安全合规操作的警钟。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念保善 违法案由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5204004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501*******431X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2 作出处罚机关台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念保善,其违法案由为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5204004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1*******431X,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台州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台州海事局对船员念保善的个人违规处罚,仅针对其未依规制定航次计划、未保障船舶船员开航时适航适任的个体履职不当行为,属于船员个人执业违规范畴,涉事主体为自然人,未关联相关航运企业主体,4700元的罚款金额较低,不会对任何航运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存续及市场信用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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