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金洋在《刑事法学研究》辑刊撰文,对刑法参与社会治理进行分析。他对犯罪结构变化的判断以及反思,与多位知名专家的观察高度一致。
第一,犯罪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轻罪时代已然到来
金洋援引最高检数据指出,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案件占比不断上升。
这一判断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给出更直观的数字一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从1999年不到55%至近年来已超过85%”,目前累积的轻微罪罪犯“总数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
北京师范大学卢建平教授同样指出,2012年以来“轻罪案件占比已超过80%”。金洋所论正是这一结构性变化的另一种表述。
![]()
第二,刑罚有期,附随后果却未必有期
金洋的核心追问是:刑罚执行完毕了,限制为什么还在?他指出,轻罪犯罪人“承受着与重罪犯罪人一般无二的附随后果”,法律层面至少十余部法律设有职业禁止,上百个禁止性规定散见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就此曾指出:其他法律法规对犯罪规定的终身性附随后果,“既与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协调,也不符合宪法规定,缺乏合理性”。
![]()
第三,封存不是消灭犯罪记录,是给轻罪人员回归社会留一条路
金洋把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列为短期可走的措施,设想三年考验期后封存或消除记录。
周光权的判断更为紧迫:“轻微犯罪的犯罪记录如果不及时封存,已经刑满释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正常的求职、求学、生活会因此受阻,进而导致他们改过自新后复归社会变得很困难。”实务中已有盗窃犯出狱后“连当骑手送外卖都不行”,最终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封存的意义,正在于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