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0月20号,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宣判闪兵案第四波被告,唐禹哲等九名艺人全部被判处刑罚,均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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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识唐禹哲,是从早年的影视剧作品开始的。他塑造的角色,陪伴过不少人的青春时光,后续也持续活跃在各类综艺舞台。这次判决落地的日子,刚好赶上他四十二岁生日,一份判决书,取代了本该有的生日祝福。法院裁定他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三年,需要缴纳三十万新台币,并且完成一百五十小时的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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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涉案的还有廖人帅,唐振刚,阿达等其他八位艺人。案件时间跨度很长,从2009年一直延续到2022年。他们找到专门的团伙,用各种人为手段制造身体异常指标,拿到虚假的患病证明,目的就是规避兵役义务。这种操作,本身就触碰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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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当事人在案件调查阶段,都选择主动认罪自首。法院结合自首情节,最终对所有人宣告缓刑三到四年。这批被告合计缴纳罚金五百八十万新台币,累计要完成八百七十小时的劳务服务。对比其他人,唐禹哲的罚金数额不算高,但一百五十小时的劳务时长,在九人里面是最高的。
不少人会有误解,觉得缓刑就等于不用承担责任。其实不是这样。缓刑设置了三年的考验周期,考验期内,只要再有违法行为,或是没有按期缴清罚金,没有按要求完成劳务,缓刑就会直接撤销,原本的实刑判决就要执行。
曾经拥有不错的公众口碑,拥有大量喜欢自己的观众。一个错误的选择,给自己留下案底,断送掉很多发展机会。这件事也给所有公众人物提了醒,名气不能成为逾越规则的借口,法律底线任何人都不能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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