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纳税申报事宜的提示提醒》,明确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90日过渡期即将结束。
国家税务总局提醒相关纳税人,应在2026年10月22日前完成申报缴税,过渡期内不加收滞纳金,逾期未缴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将股权、股票、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视同财产转让,缴纳20%个人所得税。该公告已落地两个多月。
《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问答》明确,计算离岸信托存续期间分红收益时,信托或信托控制的境外实体发生的融资贷款利息不得扣除,境外实体转让财产产生的损失有限抵扣。
境内企业在寻求境外IPO时,一般通过在境外设立控股实体,以股权控制或者协议控制(VIE架构)的方式持有境内经营实体的股权和资产,即红筹架构。
问答还明确,境外实体已缴的企业端税款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存量信托的管理费也不得扣除。
在搭建红筹架构时,自然人股东往往将境内经营实体的股份层层包装后,再装入离岸家族信托,以实现财富代际传承、跨境资产配置、风险管理。
根据公告,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实体在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离岸信托大多设立在信息透明度低、税负较低的海外国家及地区,部分个人亦存在利用离岸信托转移资产、隐匿财富及逃避税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提醒相关纳税人,抓紧梳理本人离岸信托情况,在过渡期内依法申报纳税,避免产生滞纳金及其他相关风险。
此前,居民个人作为委托人,借用名下实质控制的离岸家族信托,在红筹架构下把境外BVI公司股权装入信托时,股权既没有卖给第三方,也没有收到现金,默认按无需立即纳税处理。
问答同时明确,境外实体未分配利润未完税的并入计税,股权激励信托不适用离岸信托个税规则,历史欠税追缴以10万元为“金额较大”标准。
离岸家族信托在收到分红或者股权转让收益后,只要不向个人分配,也默认按不需要缴税处理。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发布后,上述两种默认无需缴税的情形都不再被允许。
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细致税收辅导和办税服务,帮助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维护自身权益。
对新规发布前已设立的离岸信托,税务机构将追溯2023—2025年装入信托的应缴未缴个税,以及2026年以前信托存续收益的应缴未缴个税,要求均在2026年7月24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不加收滞纳金。
在搭建红筹架构实现境外上市的企业中,离岸家族信托几乎是常见配置。海底捞(6862.HK)IPO时,创始人夫妇张勇、舒萍通过各自实质控制的Apple Trust、Rose Trust分别间接持有公司38.27%、11.88%的股份。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