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版《喜剧之王》24集全放出来了。我一个晚上就可以看完。但我没有。
停在第三集。今天看一集,明天可能不看,后天再说。
不是因为它不好。是因为我有点舍不得。你懂那种感觉吗,一个东西你等了很久,它终于全摆在你面前了,你反而不敢伸手去拿最后那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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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在这种“舍不得”的状态里,去搜了搜这部剧戏外的事。搜完我才发现,戏外发生的事,比剧里任何一集都更像《喜剧之王》。
周星驰只演了十秒,签了个字,走了
先说最让我愣住的一件事。
周星驰在剧版里客串了。但如果你以为他是来“托底”的,那就想多了。他演的是一个律师,西装,公文包,坐在办公室里翻合同,台词不到三句,镜头没过十秒。不导,不编,不在导演栏,不在编剧栏。
十秒。
一个把“喜剧之王”四个字焊在自己身上二十七年的人,面对别人动他的东西,只给了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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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龙穿着短袖,在夜市发传单,被保安赶走了
剧组的穷,是真的穷。
“史上最穷剧组”上热搜的时候,很多人以为是营销。结果一看,投资是蒋龙自己拉的,导演他自己上,演员是他一个个发微信“磕”来的,张弛说他膝盖都快磕破了。剧本是演员到现场现挂共创的。备案30集,成片砍到24集,出品方说换了八组编剧团队,故事方向死活定不下来,项目一度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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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为了宣传,蒋龙大冷天穿着短袖,在北京通州夜市发传单,被保安劝离。
你读一下这个画面:一个演了五年龙套的人,好不容易拿到一个经典IP的改编权,自己当导演自己当男主,最后宣传方式是上街发传单,还被赶走。
尹天仇在片场被人骂“死跑龙套的”,至少还在片场。蒋龙连片场都没得站,站在夜市里,手里拿的还不是剧本,是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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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件事最狠的地方在于:它让“努力奋斗”四个字突然不像是台词了。
原版讲“我想成为谁”,剧版讲“我能守住什么”
剧本身改了很多。尹天仇没了,柳飘飘没了,故事从香港片场搬到了福建福鼎的沙浦渔村。蒋龙演的周可,是一个跑了五年龙套、自费拍电影赔得精光、为了还债什么活都接的横漂。杨超越演的阿珍,是一个不肯让村子被拆掉的返乡姑娘。两个人带着村民直播卖鱼丸,跟开发商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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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喜剧之王》的内核是“我想成为谁”。剧版的内核是“我能守住什么”。
周星驰原版最动人的东西,从来不是“尹天仇最后成功了”。是他在完全看不到希望的时候,还在做。教街坊演戏也好,领一份便当也好,对着大海喊也好,那个“做”的动作本身,就是他全部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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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骂它不完美,没问题。但它至少没有装。它穷得没有能力装。穷到那个份上,做出来的东西反而暴露了一个人到底信什么。
我为什么停在第三集
说回我自己的事。
《敲蚌的女孩》《小丑超人》《喜剧之王》,这三首歌我循环了一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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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人物,也配最佳。”“做个喜剧之王,谁都没差。”
我听到这些词的时候,想到的不是剧里的周可,是蒋龙本人。一个从喜剧综艺里走出来的人,接了一个所有人都说“你碰不起”的IP,用最笨的办法,拉到最少的钱,把一群朋友求来,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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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在第三集,不是因为它不值得看完。是因为我想让“还有一集可以看”的这个状态,多留一会儿。在这个什么都一次性放出来的时代,留一点东西慢慢吃,本身就已经很奢侈了。
周星驰给了十秒。蒋龙给了膝盖、短袖传单和二十四集。“喜剧之王”从来不是颁给最厉害的那个人的。它是留给那个明明可以不做、但还是做了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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