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包某诉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7年1月5日9时4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二十法庭(B4楼)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涉及支付服务相关的权利义务争议,后续庭审进展将受到相关市场主体及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包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7-01-05 09:45: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十法庭(B4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0763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黄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所涉案件为包某与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0763号,定于2027年1月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二十法庭开庭,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案件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该案由该院金融审判庭负责审理,属于金融消费服务领域常见的合同争议类型,后续庭审结果将为同类支付服务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综合点评
本次支付宝涉及的普通服务合同纠纷属于金融消费领域常见争议,涉案规模未明,暂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重大冲击。该案后续审理结果可为此类支付服务纠纷处置提供司法参考,也将督促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合同条款,规范自身支付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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