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新闻记者 谢树华
一起造成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伤者却在医院住了整整30天。住院账单显示,前4天有输液等药物治疗,后26天仅有“中医耳穴疗法”。
10月20日,河北廊坊的王先生向浪潮新闻反映,他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判定次要责任,对方伤者却依据一份“30天住院”记录提出高额索赔。王先生质疑,文安县中医院以“挂床”方式出具了与实际治疗不符的住院记录,帮助伤者骗取事故赔偿。对此,文安县中医院回应:医生曾多次建议患者出院,但患者家属以自费住院等理由拒绝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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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故受伤住院30天,后26天仅做“耳穴疗法”
据介绍,今年6月5日上午,王先生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老人苑某发生碰撞。“老人当时是在逆行,突然右拐冲出来,我来不及避让,就撞在一起……”王先生说,事发后他立刻报警并将老人送到附近的文安县中医院,而且还垫付了1000多元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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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苑某负主要责任,王先生负次要责任,同时备注“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医生说老人情况不严重,不用住院,在急诊室处理完了回家静养休息就行。”王先生回忆称,当时老人家属不同意,和护士沟通要求住院,“家属说他们在医院有熟人,后来老人真的住院了。”
到了今年7月,老人家属拿出了住院账单等证据,要求王先生按照30%比例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总计约7600元。“索赔清单里问题最大的是住院医疗账单,这么轻微的伤情,居然连续住院30天,还产生了相应的护理费、营养费等。”王先生当即予以回绝,苑某家属随后将他起诉至法院,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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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诉讼材料一同提交的,是老人自6月5日至7月5日在文安县中医院住院30天的病历资料。王先生提供给浪潮新闻记者的病历资料显示,苑某被诊断为眶骨骨折、面部裂伤、手指损伤等。其中的《长期医嘱单》显示,6月5日至6月8日,医院给老人使用了氯化钠注射液、脑苷肌肽注射液、注射用七叶皂苷钠等药物。6月8日以后的26天里,除了常规的II级护理、吸氧等项目外,仅有一个名为“耳穴疗法”的中医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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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耳穴疗法包括耳穴压豆、耳穴按摩、耳穴刮痧、耳穴放血等。相关宣传材料声称,该疗法可治疗头痛、牙痛、高血压、鼻炎、哮喘等疾病,甚至还能用于戒烟。
“这就是一个中医保健项目,车祸外伤根本用不到,更没必要住院去做。”王先生怀疑,医院方面协助苑某通过过度治疗或者“挂床”等方式增加住院天数,从而达到提高赔偿金额的目的。
主张误工费,理由是73岁老人“月薪4500元”
除了蹊跷的住院账单,王先生还发现对方提交的索赔材料中存在另一处疑点:老人苑某73岁,无社保、无工资流水,却有一份装饰公司出具的“月薪4500元”的务工证明,并据此主张三个月误工费13500元。
卫健部门:
已收到投诉,现有证据“无法立案”
针对病历中的疑点,王先生此前向文安县卫生健康局举报,认为医院涉嫌伪造住院记录,或以过度治疗协助伤者扩大索赔基数。当地卫健局通过12345平台作出答复称,未发现“挂床”等违规问题,依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结合卫健部门的调查情况,无法满足立案条件。
10月20日,浪潮新闻记者就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分别联系文安县卫健局和文安县中医院了解情况。文安县卫健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此前已接到相关举报,并表示经过执法人员和专家核查,不构成行政立案条件。
医院:
多次建议患者出院,家属以自费住院为由拒绝
对于车祸外伤患者为何要长期住院接受耳穴疗法,卫文安县中医院工作人员随后联系浪潮新闻记者解释称,苑某住院后期医院曾多次建议其出院,但家属坚持不走,医院“没法强制”。
“输了4天液以后,医生认为没有必要再输液了,结束了药物治疗。但患者家属以老人高龄、仍有头晕为由要求继续住院观察。” 该工作人员称,主管医生和科主任曾多次与家属沟通出院事宜,“家属说他们对老人不放心,出了院老人有问题,医院负责吗?还说他们是自费住院,自己掏钱,自愿不出院。”
对于“协助骗赔”的质疑,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主要原因是患者不愿意出院,我们县里这种小医院,不像北京上海的大医院那么强势,无法强制要求患者出院。”
来源:浪潮新闻记者 谢树华
编辑:钱丰杰
校对:郑凌
审核:黄云峰
监制:周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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