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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社交软件,很多单身朋友都抱着一丝期待,希望在这里遇到靠谱的另一半。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人在这里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伴侣,也有人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真心和钱财双双受损。最近云南玉溪新平县警方公布的一起案件,看完之后让人唏嘘不已。
事情的主角是一名没有稳定工作的年轻女子。为了快速赚钱,她动起了歪心思,把谈恋爱做成了一门“生意”。她在多款交友平台注册账号,精心打造了一个单身、温柔、身世坎坷的人设,专门瞄准那些渴望感情、平时工作忙碌、社交圈子狭小的男性。只要有人主动聊天,她就会热情回应,每天准时送上问候,顺着对方的话题聊天,快速拉近心理距离,顺势建立所谓的“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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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面,她前后和19名男性发展成名义上的情侣。最让人吃惊的是她的线下约会安排。根据警方的调查记录,有一个晚上,她一口气约了三位男士见面,其中两个人的约会地点,居然安排在了同一家酒店的不同楼层。她就在这栋楼里面来回奔波,赶场一样轮流见面。三个男人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存在,还都以为自己是对方唯一的恋人。靠着这种广撒网、多线操作的方式,一年之内,她从这些男性身上拿到的资金总额超过了40万元。
东窗事发之后,这名女子被警方抓捕。面对民警的问询,她给出了一句看似有理的说辞:“这些钱都是他们自愿转给我的,是谈恋爱的正常赠与,我没有逼着任何人掏钱。”这句话迷惑了不少人,难道只要是主动转账,就没办法追究责任吗?很多网友心里都产生了一个疑问:自愿给钱,是不是就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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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要理清一个很多人容易搞混的法律常识。法律上面所说的自愿,建立在信息真实、没有被刻意欺骗的基础之上。如果一个人靠着虚构人设、隐瞒自己同时交往多人的事实,给对方制造一种“两个人以后会走向婚姻”的错觉,诱导对方不断掏钱,哪怕转账那一刻是男方主动操作,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信息之上的,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依然可以构成诈骗罪 。
举个简单的例子,商家把假货包装成正品去售卖,买家主动付钱,表面看是自愿消费,但是因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依旧属于违法。放到婚恋案件当中也是同一个道理。单纯脚踏多条船,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依靠虚假的恋爱承诺,持续诱导他人大额给钱,就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当然,最终的定罪,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要看聊天记录、转账背景、有没有虚构事实等多项证据,不是单凭口头说法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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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案子,很多人会产生一种焦虑:以后网上谈恋爱,到底还能不能给对象花钱?其实我们不用一棍子打死所有线上恋爱,只是心里要建立一条清晰的支出警戒线。
首先,小额示爱红包,比如520、1314,生日节日的小礼物,属于感情里面正常的心意表达。但是刚认识没多久,双方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就不断以各种理由索要几千、几万的资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管对方说话多温柔,故事多可怜,都不要头脑发热大额转账。
其次,大额资金往来,一定要留下凭证。如果确实要转一大笔钱,不管是借款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做好备注,保存完整的聊天记录。千万不要抹掉任何文字证据。不少受害人吃亏,就是头脑一热,什么凭证都不留,等到出事之后,维权的难度大大增加。
再者,不要太快投入全部感情。网络上面认识一个人,隔着屏幕很容易营造完美的假象。想要了解一个人的人品,不能只靠每天的线上聊天。一定要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多做线下的接触,慢慢去核实对方的工作、生活圈子,不要短短几天就把对方当成未来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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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也给了我们一个反思:为什么这种套路能够屡屡得手?除去骗子精心设计的话术之外,不少单身人士内心有着强烈的情感需求。当一个人长时间孤独,突然遇到一个愿意倾听自己、关心自己的人,情绪很容易被带动,防备心快速下降。骗子就是精准抓住了这份情感缺口,不断输出情绪价值,等到放下戒备之后,再慢慢开始索取钱财。
感情本来应该是两个人互相奔赴、彼此体谅,一起去分担生活的压力,而不是单方面无休止的索取。真正想和你过日子的人,不会刚认识就想方设法让你不停掏钱。
我们谴责这种利用感情捞钱的行为,同时也不需要因此害怕去爱。只是无论线上还是线下交友,心里要保留一份理性。真诚可以拿出来,但是不要毫无底线,不加设防。感情和金钱,需要一个平衡的尺度。
那么在这里也想问问大家:
你觉得网络交友的时候,相处多久之后,才适合产生大额的金钱往来?如果遇到刚认识就频繁暗示要钱的异性,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也可以点个关注,一起了解更多实用的普法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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