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不怕巷子深”在这句老话被反复引用的年代,人们最起码还愿意相信一个事实,那就是品质本身具有足矣为其传播的穿透力,这种穿透力甚至不需要吆喝,不需要刻意包装,甚至不需要直接被看见,
只需存在于深巷之中,香气自会寻路而出。
但互联网时代的浪潮重塑了这条“深巷”的结构,网红效应如同一场旷日持久的拆迁,它把深巷效应彻底拆散,如今的问题不再是巷子深不深,而是能否有人站在巷口举着喇叭宣传。
只要宣传的力度足够大,那卖出去的哪怕不是酒而是水,似乎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当然,这是在商家的视角而言,
而对于消费者,他们面临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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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商品的品质,而是为了营销而营销的风气,这的确让消费者心生弃意,当“会卖”比“做得好”更受市场的奖赏,一种微妙的本末倒置便应运而生,那些真正在深巷里踏实做事的人,反而成了不合时宜的存在,
而巷子口支起互联网营销工具,夸大宣传的叫卖声所引发的购买热潮,除了产生效益之外,似乎与消费者本身的利益关联不大。
如同开头提到的“酒香效应”不再是实力的体现而是营销的说辞,即便把酒卖成了水,只要营销足够到位,商品本身的具体内容似乎就能够被某种需求的冲动性而转而模糊处理,
你买到的不是酒,也不是水,而是一场故事。
有人会说,这就是大营销时代的逻辑,营销什么不重要,营销到位才重要,这个拍点是否真的能够被广泛接受,如今看来已经不再重要,因为真正重要的是,这种理论正在被广泛践行。
面对这种现象,一种本能的反应是去分析并批判其存在的不合理,试图结构其背后的运营机制,但在我看来,或许我们应当用更为冷静的方式在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有些问题,其实或许从一开始,就不是我们的问题,
有些问题不值得我们深思,
甚至不值得我们浪费时间去看看他们究竟在折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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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这种行为之所以能产生重要的价值,是因为深思的对象本身蕴含着明确的复杂性,且解决这种复杂性,对思考的我们而言有着明确的收益。
那些条件交错纵横,因果纽带缠绕不清,利益博弈时响时静,理解了这些规律,或者说看透了其运作的逻辑,身处其中的我们才能做出更明智的判断,
而这种判断的收益,来源于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不做什么,以及做到什么地步,诸如此类的行动都具备着明确的参考价值。
但是,当一件事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当规则不再是“做好产品然后想办法卖出去”而变为“先把故事讲好然后往里面填东西”的时候,再去认真研究它的内在逻辑的前提就已经不存在了。
近一步说,那些用营销堆砌出来的内容,那些因潮流而潮流,因流量而流量的产物,不存在我们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去推演其存在意义的前提,这并非傲慢的态度,而是一种必要的精力分配。
网红效应的本质或许不是欺骗,而是一种共识,有些人交出了判断力,营销者交出了情绪价值,平台提供了舞台,算法负责把灯光聚焦到关键的地方。
他们都在参与其中,每个人都获得了一点什么,直到有人率先意识到自己分到的那一份,其实不值那个价。
清醒的声音在互联网舆论的浪潮中永远是少数,这不是新鲜事,但少数本身未必是劣势,在一个人人都急于表态急于站队,急于把观点变成流量的环境里,保持沉默反而成了一种自我保护。
不是因为没有看法,而是因为在这场游戏里,
我们的看法,或许也是商品属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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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问题最终会影响谁,那已经不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了。
这就好比那深巷里如果还有酒,其所散发的价值自然会找到该找到的人。
而如果深巷里早已没有了酒,那飘香不飘香,
也就不再是“巷子本身”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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