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一时方便
有人习惯性地将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楼道内
车辆一旦起火
将严重威胁楼内人员安全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
某小区一辆停放在一层入户楼道的
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
路过的群众发现后立即拨打119报警
消防员接警后迅速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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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到场后
立即使用撬棍破开紧闭的单元门
将楼道内起火电动自行车
迅速转移至室外开阔区域
并将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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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被扑灭后
消防员进入楼内排查时发现
一层有两家的入户门严重变形,无法打开
立即破拆入户门
将被困人员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
可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
火势蔓延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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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的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路径
一旦电动自行车在这类区域起火
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
会沿疏散通道迅速扩散蔓延
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疏散逃生
还可能引发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不仅如此
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停放
一旦引发火灾
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消防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大家牢记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严禁进楼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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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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