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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猛犸新闻)
#律师解读独子离世父母再获赔生活费#【独生女车祸离世八旬父母再获赔生活费,律师:老人后续若符合条件还能再索赔】#独子离世后续若符合条件父母可再索赔#近日,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引发关注。一对老夫妻在独生女因车祸去世后,曾获赔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7万余元。10年后赔偿款用完,两人再次起诉,法院判决周某和保险公司继续支付5年生活费。针对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钦浩。赵钦浩律师介绍,法院这次支持再赔5年,核心依据在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定型化赔偿”,赔满5年不等于这事彻底了断。从判决依据看,老人确实符合法定条件——独生女因车祸去世,父母失去生活来源;起诉时已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属于法定被扶养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的,生活费按5年计算,这是为了方便计算,并非“最多只给5年”。赵钦浩强调,超过原定年限后,只要人还活着、条件仍符合,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支付,不算重复起诉。法院此举也是为了避免权益断流,不想让高龄老人“赔偿期满、生活没着落”。最终,法院判周某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再付7.6万余元。对于“两位老人是否每5年都能起诉”的疑问,赵钦浩表示,能起诉,但法院不会自动支持,关键要看几条:一是是否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即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二是是否确有生存困难,钱用完了只是背景,核心还是法律上的扶养依赖关系还在不在;三是是否在时效内,一般从原赔偿期满后起算;四是有没有其他赡养人,如果有子女、配偶等还能承担扶养义务,法院会考虑进去。“所以结论是:符合条件的,以后还能再起诉;但每次都要重新审,不是每5年自动续上。”赵钦浩指出,这个案子特殊在——独生女去世、老人高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四个条件叠在一起,法院才给了第二次。以后再满五年如起诉,处理规则同样。(原创 编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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