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纪实记录储博刚律师办理的光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全流程: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成全案卷宗审阅梳理,研判行为性质与司法政策适配性,多轮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并提交完整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全文客观还原刑事辩护全实务动作,为有刑事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体呈现严谨落地的执业轨迹。
储博刚律师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律师执业证,现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金亚太刑事业务中心部门主任、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同时担任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校外本科生导师、合肥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合肥市岳西商会理事、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接访处值班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类案件300余件,专精于人身犯罪、经济犯罪辩护,同时在帮信、掩隐、毒品等细分领域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先后担任合肥某三甲医院、合肥某心血管病医院、合肥某信息咨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25年参加合肥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获评“优秀班干”并取得北大结业证书,先后获2023年度金亚太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2024年度金亚太十佳刑事案例、2024年度金亚太公益奉献奖、2025年度金亚太优秀律师等荣誉,另有三件办理的刑事案件入选《庭立方优秀刑事案例集》。
接收指派担任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光某某的辩护人后,第一时间调取全部卷宗材料逐页审阅,逐一核对案涉发票开具记录、苗木采购合同、交易流水三类核心材料,梳理全案时间节点与证据对应关系,形成完整阅卷笔录。同步排查案涉行为对应的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要件、疫情期间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司法政策适用空间,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同步向委托人书面披露案件当前证据状态、辩护方向与各阶段程序风险,形成书面初步研判意见书交付委托人。
随后围绕核心争议点开展类案检索,整理本地同情形不起诉公开案例17份,核对全案交易链条中真实苗木交付的佐证材料,梳理票流、资金流差异的形成逻辑,搭建完整辩护思路,起草相对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企业合规整改申请两份核心文书,同步整理证据核验清单、类案检索报告作为附件,完成整套庭前沟通材料的归集装订。
针对卷宗中苗木交易的签字记录、受票方后续追认的对应流水开展二次核查,形成证据真实性书面核查意见,先后两次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辩护观点,提交相对不起诉意见书、合规整改申请、阅卷笔录、证据核查意见、类案检索报告全套书面材料。
审查起诉阶段履职过程中,储博刚律师针对控方卷宗证据逐一发表质证意见,就法庭调查环节核实的交易细节补充说明,围绕真实交易背景、无税款损失、主观无明知三个核心维度发表辩论意见,核心法律观点为案涉发票开具具备对应真实苗木交易基础,当事人已尽合理审查义务,无虚开主观故意,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符合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契合涉中小微企业“少捕慎诉”司法政策要求。
收到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当日,第一时间向委托人送达文书,逐一释明文书载明的结论内容与后续权利义务,就当前当事人经营的企业后续合规开票流程出具书面提示函,告知当事人后续无刑事追诉风险,同步评估本案无后续复议、复核等程序空间,完成全案纸质材料、电子卷宗、文书底稿的分类装订归档。
H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载明:光某某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对光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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