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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就《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内容,新增“智驾小蓝灯”(ADS 标志灯)外观标准、显示内容等相关规定,要求标志灯为蓝绿色,并规定车灯各功能不得显示文字。
同时,新标准明确提到,前位灯和后位灯的透光面或光源发光体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不应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即不应形成“表情包”图案。
此外,新规对灯光控制方式、灯具功能逻辑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包括禁止用语音关闭车灯和用手势控制灯具;转向灯不得与制动灯、后雾灯混合,倒车灯也不得与制动灯、后雾灯混合,以降低不同灯光信号混合造成的识别风险,等等。
近年来,智能驾驶“小蓝灯”的使用及合规性问题已引发行业关注,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对市面上的智驾“小蓝灯”作出回应表示,小蓝灯存在灯光滥用情况,易引发眩光、干扰路况判断、诱导加塞等多重安全风险。
根据编制说明,新标准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新申请型式批准及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部分涉及前照灯调光装置等技术要求的条款设置了过渡期,最长为48个月。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9日。
来源: 南方日报
编辑:李冬梅
主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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