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房东,如果租客拖欠租金,提前搬离房屋,还主动告诉你“房子已经清空,钥匙放在前台”。你是不是会觉得: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房子空多久,租客就得承担多久的租金?
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但今天这个租房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刷新你的认知。
租客提前退租,房东迟迟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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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有一栋楼房,2019年7月31日出租给陈某、王某,两人打算用来开宾馆,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2024年8月31日。
宾馆经营期间,陈某、王某开始拖欠租金。2024年3月27日,二人多次发短信给林某,提出想要退租。同年5月5日,一条短信发到林某手机上:房屋已于4月15日清空,钥匙放在宾馆前台。
租客已经搬走、房屋腾空,房东林某却没有立刻前去收房。他于5月9日回复消息,要求租客拆除烟囱、清理屋顶盆景、修复门窗等。
一来二去,房屋交接一直搁置。等到租赁合同到期(2024年8月31日),双方依旧没有完成验收。直到2024年11月6日,双方才签署《验收证明》,林某才实际收回房屋。
租客搬走半年多,房子空置。林某认为,租金损失理应由租客全部承担。
2026年3月,林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王某支付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的租金,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这起纠纷,绕不开两个关键问题:
1.这份租赁合同是什么时候解除的?
2.房屋空置产生的损失,责任该怎么划分?
法院审理认为
原、被告于2019年7月3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本案中,虽然被告多次向原告提出退租,并于2024年5月5日告知原告其已于2024年4月15日搬离房屋,但结合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因此,案涉合同应在合同到期日即2024年8月31日解除。
合同解除后,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清空房屋返还给原告,但被告长期未处理烟囱拆除、清理屋顶盆景等事宜,对房屋空置损失的扩大存在过错。
但关键点来了
林某作为出租人,在被告已于2024年5月5日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的情况下,应负有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的义务,即原告应在合理期限内自行收回租赁房屋或另行出租。
因此,涉案租赁房屋未能及时交还,双方均负有责任。
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房屋使用情况以及出租人的减损义务,法院酌定:被告陈某、王某承担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租金;2024年8月31日之后产生的空置损失,由林某自行承担。
针对逾期付款利息,因承租人拖欠房租造成资金占用损失,法院酌定按相应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综上,法院判决
被告陈某、王某向原告林某支付租金1600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有问有答
Q:租客违约了,房东是不是就什么都不用做,坐等赔钱就行?
不是。法律规定了减损义务(即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本案中,陈某、王某单方面提前退租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林某合理的房屋空置损失。但林某作为出租人,在明知承租人退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亦负有及时收回房屋,或另行出租缩短空置期的减损义务。
Q:租客单方面说要退租,租赁合同就立刻解除吗?
不一定。单方提出退租≠合同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达到合同约定解除条件,否则合同继续有效,直到约定到期时间。
Q:租房交接,双方要重点留存哪些证据?
短信、微信沟通记录,房屋现场照片、视频,交接验收单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关键凭证。
给租赁双方的提醒
出租人:租客违约、无法继续承租时,及时收回房屋,不要拖延。妥善保存全部沟通和现场证据,理性主张租金。
承租人: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确需提前退租,尽早沟通协商。合同终止时,按约定恢复房屋原状,完成交接,避免留下隐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来源: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黄祖杰 黄斯梅
编辑: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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