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辖区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2026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专科专病诊疗水平与服务能力,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东城区级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东城区内依法注册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具备相应专科专病服务能力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报的专科专病为已正式开设的临床科室或专病门诊,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设备等保障条件。
(二)申报专科应为正式开设1年以上的临床科室,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确切,有明确的1至3个优势病种,诊疗行为规范,服务量稳定;申报专病应依托正式开设1年以上的临床科室,以专病门诊形式开展服务。
(三)专科带头人原则上为该科室负责人;专病带头人可为专病方向业务骨干。带头人需具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具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带头人,其主执业机构应注册在申报单位。
(四)拥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科专病团队,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中医药专业基础。
(五)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传承创新能力,能够按期开展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总结、特色技术与适宜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六)申报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
三、遴选数量与支持政策
本次共遴选建设25个区级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其中优势专科、优势专病的数量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统筹确定。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组织验收,评估合格的正式确定为“东城区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并予以授牌。
建设项目实行定期复验制度。复验合格的可继续保留称号;复验不合格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将被撤销称号,同时取消后续参与区级中医药相关扶持项目的优先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东城区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专科专病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四)专科专病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优势病种及诊疗方案总结计划、特色技术与适宜技术应用、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预期成果等;
(五)专科专病现行诊疗方案、疗效总结及相关服务数据等佐证材料;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形式审查。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
(三)专家评审。组织中医药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从服务能力、中医药特色优势、诊疗方案水平、团队建设、建设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认定。拟入选名单在东城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区级中医药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并予以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每家医疗机构申报总数不限,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专科专病建设基础,择优申报。
(二)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周五)16:00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东城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科124或12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jwzyglk@bjdch.gov.cn,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确保推荐质量。
(四)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入选专科专病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开展工作,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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