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银罚决字〔2026〕68-70 号行政处罚信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两项反洗钱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 106 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一并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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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显示,兴业银行存在两类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6 年 6 月 3 日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公示期限为三年。
同时,两名对该行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被处以罚款。兴业银行零售平台部程某,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承担责任,罚款 5.5 万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张某敏,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规行为担责,罚款 2 万元。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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