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哈某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1月20日13时30分在法院的3313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是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个人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针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启动的司法追偿程序,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该笔逾期债权的处置进度。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哈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0 13:3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法庭3313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9729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主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本次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属于该机构常规逾期债权司法清收序列中的公示案件,后续随着庭审推进,相关债权的权责划分与处置方案将通过司法程序进一步明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卫勇,所属行业为汽车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480人,注册资本9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60号财富广场F幢。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4140002007-11-01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 Inc.35%3220002007-11-01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20%1840002007-11-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对哈某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其个人汽车消费金融业务的常规逾期债权司法追偿动作。作为国内头部汽车金融机构,该类合规清收举措,既有助于明确单户逾期债权的权责边界、推进回款处置,也能维护自身信贷资产安全,是其日常风控体系落地的常规操作,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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